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进一步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公安部“四项建设”和省政府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提升年”为主线,牢牢把握“强基固本、创新管理,狠抓基层、大抓基础”的总基调,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不断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基础、公共消防设施基础、社会防控能力基础和消防法制基础建设。持续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和灭火应急救援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为漯河经济社会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持续推进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落实党委政府主导责任。各县区要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定“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逐年明确目标任务,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实施半年督导、年终考评,并将考核结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制度,2016年6月底前分析消防安全形势,2016年12月底前进行综合评估,研究制定针对性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经费投入、消防力量发展、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年内全市老旧住宅小区全部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将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服务、独立式感烟探测器配备等纳入政府民办实事项目,年内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敬老院等福利机构、“二合一”、“三合一”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等单位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不少于5100个。
2.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督促行业部门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行业交办、联合检查等机制,加大对消防违法行为的联合整治力度。防火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实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民政、教育、卫生、文物等部门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地方标准,部署开展示范建设和抽查验收;规划、房管、建设、人防等部门要推动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建筑等落实更加严格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3.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和“户籍化”管理,推动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专职消防管理人登记和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巡查,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灭火应急演练。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督促落实“六加一”措施,即:每月维护保养一次消防设施、每月全面清洗一次油烟道、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每半年集中培训一次全体员工、每年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每年组织检测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队,完善消防设施和内部管理,自觉排查消除火灾隐患。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完善消防设施和内部管理,提升单位自身火灾防控水平。
三、持续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消防规划编制和消防水源建设。全面修编和严格落实消防规划,各县区要将消防专项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等“多规合一”范畴,规划部门要加强对消防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的监督管理,年内,所有县区和全国重点镇完成修编工作,其余60%的建制镇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或消防专篇)。加快城乡消防供水设施建设,推动城市建成区、城中村改造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市政消防水源,新建、补建市政消火栓290个,其中源汇区80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0个,召陵区40个,郾城区70个,临颍县50个,舞阳县30个。严格执行消防水源维保机制,落实全面排查、交叉互查、远程抽查等措施,确保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
2.提升消防经费可持续保障能力。依据《河南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2〕464号),科学测算经费需求,落实年度预算经费,基本支出经费在规定标准基础上稳步增长,装备、营房、队站和信息化等建设项目经费按计划足额保障。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业务经费和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队员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缴齐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地方消防业务基本支出经费预算批复(不含车辆装备、队站建设项目投资)源汇区不低于300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不低于295万元、郾城区不低于290万元、召陵区不低于295万元、临颍县不低于270万元、舞阳县不低于225万元。
3.强力推进城市消防站建设。贯彻落实六部委文件精神,以特勤及一、二级消防站为核心,在人员密集区、商业密集区和老城区布点建设小型消防站,按照“5分钟消防”的要求,提高消防安保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及时处置能力。年内,全市建成小型消防站1个,临颍县产业集聚区消防站建成投勤,舞阳县第二消防站开工建设,西城区消防站和应急救援训练基地主体完工,舞阳县大队营房完成升级改造。推进消防部队公寓房建设,通过新建公寓住房、购买地方保障住房等方式强力推进公寓房建设,切实解决基层官兵的住房问题。
4.切实提升装备建设水平。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行〔2012〕464号)规定的实物消耗保障标准,认真落实《公安消防部队2012-2015年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更新配备灭火救援和个人防护等装备器材。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购高喷消防车1台,装备器材及灭火药剂采购经费不低于30万元。源汇区购置干粉车1台、25吨水罐消防车1台,装备器材及灭火药剂采购经费不低于100万元。郾城区新购高喷消防车1台,装备器材及灭火药剂采购经费不低于40万元。召陵区新购高喷消防车1台,装备器材及灭火药剂采购经费不低于30万元。西城区新购25吨水罐消防车1台、重型泡沫消防车1台。临颍县新购25吨水罐消防车1台,装备器材及灭火药剂采购经费不低于70万元。舞阳县新购25吨水罐消防车1台,装备器材及灭火药剂采购经费不低于40万元。
四、持续推进社会火灾防控工作
1.提升宣传教育培训实效。各县区要建立健全消防宣传工作机制,将消防宣传纳入 “平安社区”、“文明社区”、“五好家庭”等创建工作内容,制定社区防火公约和年度消防宣传计划、方案。在主流媒体、网站开设消防专栏,消防官方微博、微信每日更新推送信息。推动消防进学校、进教材工作,年内,5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进课程(4课时),60%以上的大学在军训中对新生开展消防教育培训(不少于4课时),每个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6月底前各县区至少建设1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定期开放。深化消防宣传“七进”,公安、教育、卫生、民政、安监等部门要分别开展主题消防宣传活动,每月组织宣传活动不少于15场次。推动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探索消防宣传教育外包模式。
2.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强化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成果运用,开展针对性治理,做好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的消防安保工作。2016年1至3月份,各县区要结合季节火灾特点及全国、全省、全市“两会”消防安保,扎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2016年5月底前,各县区要组织彩钢板建筑、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适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防止隐患反弹。6至10月份,各县区要重点针对“一高一低”(高层地下)、“一大一化”(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一小一乱”(“九小”场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乱点区域),适时开展整治。民政、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深化社会福利机构专项治理。
3.推进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协作组织建设。按照“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和“救早、救小、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的要求,年内推动全市所有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50%的其他重点单位、所有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并规范运行。制定消防安全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建设指导意见,推动火灾风险较高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关系和工作调度指挥制度,每季度开展互查互检、培训演练,2016年5月底前,源汇区新天地商业街、昌建外滩商业街,郾城区昌建东外滩广场,召陵区光明路市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临颍县人民路商业街,舞阳县东大街商业区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
4.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建立健全基层消防组织,推动将消防工作全面纳入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推行消防文员派驻乡镇(街道)制度,年内所有乡镇(街道)、全国重点镇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并明确专职消防管理人员,50%的乡镇(街道)实现规范化管理,80%的行政村(社区)成立消防管理小组,负责开展经常性防火巡查检查和消防宣传。所有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并规范运行。
5.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巩固和加快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年内临颍县新增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1个,新增县级政府专职队员25人。年底前,临颍县繁城回族镇、舞阳县孟寨镇建成一级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已建成的乡镇消防队升级改造达到相应建设标准,按照城市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分别不少于15人、10人的要求配齐执勤力量。加强志愿消防队建设,年内源汇区空冢郭镇、大刘镇、问十乡、阴阳赵镇,郾城区城关镇、孟庙镇、新店镇、商桥镇、李集乡,召陵区召陵镇、姬石镇、老窝镇、邓襄镇,开发区后谢乡,临颍县王岗镇、三家店镇、瓦店镇、巨陵镇、窝城镇、王孟镇、固厢乡、石桥乡、陈庄乡、皇帝庙乡,舞阳县姜店乡、马村乡、文峰乡、保和乡、章化乡、九街镇、吴城镇、太尉镇、辛安镇和常住人口超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按标准建成志愿消防队。
6.完善灭火应急救援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综合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将民间专业救援机构和组织纳入应急调度指挥体系,制定并严格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年度培训计划。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健全公安、消防、民政、住建、卫生、交通、环保、气象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应急救援联席会议,组织1次多种应急队伍及组织参加、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综合性应急演练。
7.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及整合应用。依托政府“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建设城市应急救援综合调度指挥平台,汇接交警、治安、综治、社会单位等视频监控资源,实现对城市道路和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图像监控和调度。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建设试点,推行乡镇街道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利用手机等移动终端上报排查的火灾隐患,并汇接基层社区、小场所视频监控资源,提高基层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化水平。舞阳县、临颍县要建设消防指挥中心。临颍县杜曲镇、舞阳县北舞渡镇、孟寨镇等3个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和中储棉漯河直属库有限公司专职消防队建设数字对讲、调度电话、视频监控等通信系统,并纳入消防综合调度指挥和管理体系。
五、持续推进消防法制建设
1.加强违法违章建筑治理。加强新、扩、改建工程消防监督管理,严格消防行政许可,规划、房管、建设、安监、文化、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要依法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从严把关,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审批。2016年5月份,组织开展全市违法工程专项治理,加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新区、产业集聚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拟建、在建工程源头把关,依法查处违章建筑和违法行为。各县区要推动将消防安全行为纳入信用体系建设,规范消防安全不良行为信息发布,加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违法行为的通报公布力度,强化社会监督。
2.加强消防产品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各县区要组织质监、工商、公安经侦等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3.15”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完善落实消防产品质量信息公布制度,定期发布消防产品信息,曝光违法企业。要开展检测维保单位技术服务质量专项治理,定期开展消防中介机构服务质量检查,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大对非法执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公开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
3.严格消防安全责任追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对消防安全职责履行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实施事前追究;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实施事后追究;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取消相关单位消防工作评先资格,并倒查有关人员责任,对涉嫌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涉嫌其他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职责履行较好、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彰;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明确专人跟踪督办,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6年2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