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用能单位的节能监督检查,按照国家和省年度节能减排工作安排,根据《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节能监察工作的通知》(漯发改〔2016〕104号)文件要求,4月15日-7月30日,漯河市节能监察中心针对全市142家重点耗能企业,开展现场节能监察工作。
本次监察主要针对全市重点企业,掌握了解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情况;电力及热力企业落实能源计量制度情况;列入国家淘汰设备目录内的电机、变压器的使用情况;水泥生产企业落实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等,同时对燃煤锅炉、电机、变压器及各主要用能终端达标情况进行检测评估,加快淘汰落后的高耗能产品和设备。
本次监察主要采取座谈会听取企业节能工作汇报、检查企业上报相关数据材料和现场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对企业节能技改工作积极指导,帮助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对违法用能单位责令整改,督促改进。截至目前,已实地监察重点耗能企业8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