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漯河食品职业学院等6家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最大限度的消除火灾隐患,经公安、教育部门联合排查、集体论证、梳理审查,市政府决定对全市6处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学校(具体名单和基本情况附后)进行督办。为切实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力度,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督办,亲自组织隐患整改工作;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督促所挂牌督办的学校认真执行隐患整改各项措施(其中漯河技师学院属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各存在重大隐患的学校法人代表是重大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充分发挥单位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具体工作落实人,并定期跟踪问效抓落实。

  二、综合治理,从严整治。要保持严惩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手段,强力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责任,切实强化监督检查,同时要积极主动为隐患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优化整改方案,强化便民利民服务。市教育局要从严落实有关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隐患久拖不改、整改不积极的学校要对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情节严重的要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严明责任,务求实效。市政府将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纳入2016年各县区政府、相关部门消防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年底之前完成整改销案任务。凡此项工作推进不力的,一律不予评先评优。实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对督办制度不落实,流于形式,失职渎职,导致重大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消除以及由此而造成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导,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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