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国资委制定的《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1月2日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
(市国资委 2016年10月31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剥离省属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46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等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三共一业”分离移交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一项重点改革工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支持企业脱困发展的重要举措。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利于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更好发挥对我市经济社会的带动和促进作用;有利于增加我市水电气暖供应企业用户数量和市场份额,提高规模效益;有利于提高职工群众生活用水、电、气、暖和物业管理的服务水平和质量,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民生;有利于提高社会公共产品的供给和使用效率,节约资源,减少浪费;有利于整合优化城市管网,助推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和建设。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有关精神,正确处理企业、市场和政府的关系,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市场化运营、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管理为方向,推进全市国有企业“三共一业”分离移交,支持企业“瘦身健体”,提高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水、电、气、暖、物业管理及社区服务等保障水平、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基本原则
1.统筹推进,分类实施。积极开展全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等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统筹安排,全面推进。针对企业实际情况以及各项办社会职能,分类施策,分项移交。
2.先完成移交,再维修改造。移交接收双方协调一致,签订分离移交协议,确认移交。双方根据协议约定,按照技术合理、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要求,以维修为主、改造为辅。
3.多方筹集资金,合理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成本分担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承担必要成本,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积极筹集各方资金统筹用于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三)工作目标。2016年全面推开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对涉及的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到2017年年底,全面完成驻漯省属企业及漯河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基本完成驻漯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2019年起国有企业不再以任何方式为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承担相关费用,不得在工资福利外对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进行补贴。
三、主要任务
(一)配合驻漯中央企业开展“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按照《国务院国资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驻河南省中央企业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驻漯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二)配合驻漯省属企业开展“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32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驻漯省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三)积极推进市、县(区)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市属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及社区管理服务组织机构和职能的分离移交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进。县(区)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由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推进。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和拟实施棚户区改造的职工家属区,执行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不纳入此次“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范围。分离移交涉及的资产处置、人员安置等事项参照驻漯中央企业、省属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政策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漯河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和协调在漯国有企业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二)落实企业责任。企业是“三供一业”移交主体,各有关企业要成立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机构,积极行动,抓好本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从事“三供一业”专业化运营的国有企业要树立大局意识,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移交接收工作,并做好接收后的保障、管理和服务等工作。
(三)加强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搞好配合,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创造便利工作环境。特别是对涉及道路(绿化带)开挖施工、水电暖设施占用土地、房产土地权属转移等需要履行报批手续的事项,要简化工作程序,提供便捷服务,确保分离移交工作顺利进行。
漯河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费用标准按不高于《驻洛阳市中央企业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费用测算指导意见》确定的标准执行。
附件:漯河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漯河市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高喜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 周新鹤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市长
副 组 长: 郭春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金秀 市国资委主任
成 员: 左乐民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郭洪涛 市国资委副主任
陈国安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新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冯 伟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秋锁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庆国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彭朝阳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副局长
张 波 市规划局副调研员
杜伟生 国网漯河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
温晓鹏 漯河清源供水有限公司副经理
陈 锋 中国联通漯河分公司综合部干部
林 磊 中国移动漯河分公司副总经理
韩立平 际华三五一五皮革皮鞋公司干部
李胜利 河南外运漯河储运公司干部
于兆奎 河南电力器材公司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