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政办〔2016〕172号)精神,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迈进,持续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重点工作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持续精简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对确需下放县区的审批事项,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县区接得住、管得好。对相同、相近或相关联的审批事项,要一并取消或下放,提高放权的协同性、联动性。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严格按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市编办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加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修订后,及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要全部纳入全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大幅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推进投资审批提速。(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衔接工作。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不合理的坚决取消或整合。按照国家、省部署,落实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建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国资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在全面实施企业“三证合一”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适时实施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登记、放宽住所条件、简易注销登记等改革试点。严格依法公布各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并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取消和调整进行动态调整。切实减少各种不必要的证,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的问题。(市工商局、编办牵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收费清理政策,防止反弹或变相收费。全面清理和整合规范各类认证、评估、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有效解决评审评估事项多、耗时长、费用高等问题。重点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完善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组织对涉企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民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快教科文卫体领域改革。积极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力争率先把高中教育纳入免费教育;支持与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提升民办教育办学活力。推动科技部门职能由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加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搭建文化产业要素平台,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加快推进社会办医和医养结合,不断满足群众的多元化需求;深入推进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改革,提升卫生计生公共服务水平。强化体育公共服务,规范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市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委、体育局牵头,市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明白办事。加快编制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家职业资格、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等各方面清单,并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向社会开放。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监管创新,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八)实施公正监管。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底前,市直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要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随机抽查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力争2017年实现全覆盖,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并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进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牵头,市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综合监管。按照权责一致原则,继续推进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相关领域综合执法机构监管责任。支持有条件的领域推行跨部门、跨区域综合执法,建立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消除监管盲点,降低执法成本。加强行业自律,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市场监管,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强化市场监管中的作用。 (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探索审慎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既要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新经济快速成长,又要进行审慎有效监管,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对看得准的基于“互联网 ”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一时看不准的,可先监测分析、包容发展,不能一下子管得过严过死;对潜在风险大的,要严格加强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加强监管。(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民政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漯河市中心支行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要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研究制定促进民间投资的配套政策和相关方案,抓紧建立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破除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养老、医药、教育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坚决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地方保护。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民政局、建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委、质量技术监督局、体育局、食品药品管理局、市政府法制办、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府服务,提高办事效率
(十二)提高“双创”服务效率。因势利导,主动服务、跟踪服务,打造“双创”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砍掉束缚“双创”的繁文缛节,为扩大就业、培育新动能、壮大新经济拓展更大发展空间。建立新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密切跟踪新生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促进新生市场主体增势不减、活跃度提升。(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牵头,市教育局、科技局、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教育局、民政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计生委、工商局、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大力推行“互联网 政务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凡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都要推广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暂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事项,要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全程在线咨询服务,及时解答申请人疑问,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抓紧制定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明确共享平台、标准、目录、管理、责任等要求,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建设高效运行的服务型政府。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牵头,市编办、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建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漯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快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围绕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统计局、编办牵头,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区、各部门要把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通知确定的改革工作要点,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已出台措施和改革任务,要加强针对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对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改废问题,责任部门要主动与法制部门加强衔接、同步推进。要切实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推广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各级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各功能组要加强沟通协调和指导督促,确保各项改革按时完成。改革中的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