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漯河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6年12月13日

 

漯河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切实解决制约和阻滞项目建设突出问题,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打造中原中部最具吸引力的投资名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目标任务

 

以市七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以打造最优发展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影响和阻碍项目建设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按照矛盾纠纷必化解、违法行为必严惩、举报投诉必反馈、违纪违规必查处、懒政怠政必问责的要求,严惩敲诈勒索、阻工闹事、寻衅滋事等不法行为,化解项目建设矛盾纠纷,查处涉企腐败案件,问责在项目建设中履职履责不力的人员,全面综合整治发展环境,努力营造规范高效的服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开放宽松的投资环境。

 

二、    整治重点

 

重点围绕全市项目建设领域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投资商反映最强烈的以下七个方向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工作:

(一)聚众闹事,恶意阻碍施工、生产;

(二)借项目建设之机漫天要价,敲诈勒索;

(三)幕后策划阻工,干扰破坏企业生产、项目建设;

(四)在服务项目建设中,不严格落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属地管理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不依法履行职责,不实干担当,懒政怠政、为官不为;

(五)精神不振,措施不实,干劲不足,在征地拆迁、项目推进中工作滞后,未按要求或承诺完成工作任务;

(六)本位主义严重,不配合支持项目建设,吃拿卡要、效率低下、设置门槛,影响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或证照办理;

(七)其他破坏项目建设环境的行为。

 

三、    任务分工

 

按照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市政府成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喜东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钮盾,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赵耀嵩,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李红念,市检察院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王新勇,市政府大项目办主任康利民为副组长的全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大项目办,市政府大项目办主任康利民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综合督导组、矛盾调处组、法制保障组、监督问责组。

(一)综合督导组。由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效国强任组长,对重点工作、项目建设加大督导力度,逐月对各县区项目建设情况和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情况督查排序通报。对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不力,没有按照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经督查后仍未改观的,要转为问责事项。

(二)矛盾调处组。由市政府大项目办副主任闫耀民任组长,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等形式及时掌握全市重点项目进度,特别是对未如期开工建设,未按时间节点投产达效的,要逐个排查原因提出对策,对因环境问题、审批问题、征地拆迁问题造成项目建设受阻的,第一时间向市政府领导汇报或向公安机关、监察机关移交办理。各产业集聚区负责人、承担重点项目建设的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要带队深入一线,本着问题一线化解、矛盾一线调处的思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确保矛盾及时调处,问题不上交,矛盾不扩大。

(三)法制保障组。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效广林任组长,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中院各抽调1名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群众及企业依法维权意识。公安机关要完善线索移交、案件督办、案件曝光工作机制,建立警企联动机制,对违法阻工行为快速反应、优先受理、果断处置;对恶意串通、组织煽动群众闹事、阻工组织者和主要参与者,做到快查、重办。对村痞路霸要严查重打,市检察院要对已构成犯罪或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人员快速批捕,及时查处。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打击态势,切实达到打掉一个、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

(四)监督问责组。由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刁守印任组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问责力度,用问责促进干部担责,从快从严查处在项目建设中吃拿卡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行为。重点对以下几种情形加大问责力度:落实发展环境属地管理制度不力,不敢担当,项目建设中征地拆迁、附属物清理、涉企矛盾化解等任务未按要求或承诺时限完成,严重影响项目进度的;落实发展环境部门负责制度不力,私设审批门槛,超时延时办理,影响项目建设证照办理、施工进度、工程验收的;开展项目周边环境治理中有案不立,立案不查,造成阻工闹事猖獗,项目周边治安环境持续恶化的。

 

四、    实施步骤

 

针对当前项目建设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要下狠心,出重拳,打一场综合整治攻坚战,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项目建设环境有一个明显好转,达到攻坚克难能力明显增强、涉企阻工问题明显降低、项目施工进度明显加快、企业项目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目标。整治活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1月)。各工作组要立足自身实际和单位职责,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召开动员会议,开展广泛宣传,全面做好整治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发布《关于严厉整治项目建设环境的公告》,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要出动宣传车,在项目建设施工工地、所在村庄加大宣传力度,造足声势,形成震慑,坚决把阻工闹事违法势头打压下去。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2月-2017年3月)。各工作组要深入企业及项目建设一线,召开座谈会,认真开展问题、纠纷调查摸底,做好收集归类建档,为纠纷调处、依法打击、查处问责提供全面准确的一手资料。公安机关要开展项目大走访、线索大排查、举报大起底。3月31日前将漯河市项目建设矛盾纠纷排查摸底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大项目办,电话:3177130)。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4月-2017年11月)。对排查出的治安问题、矛盾纠纷,分清重点和难点,本着有案必接、有案必查、查案必严、案案有果的原则,集中力量,解决突出治安问题,化解企地矛盾,打击违法犯罪。加大交办督办力度,对现行阻工闹事违法行为,要做到发生一起,打击一个,一查到底,依法严处。本阶段工作中,市公安局各县区分局要严厉打击一批涉企违法案件。县区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对城中村、城郊村村组干部破坏项目建设环境违纪问题调查处理;市纪委监察局要问责一批不敢担当、履职履责不力的干部。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2月)。市政府督查室定期、不定期对各组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和抽查。对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实行定期通报、督办。对全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回顾,建立健全优化发展环境长效工作机制。对在整治期间线索排查少,办案数量少,启动问责少,项目建设推进仍不力的县区,要加大督导力度,据实问责有关人员。对在整治期间办理涉企案件位居末位的县区公安机关,要在其辖区开展企业(项目)周边治安环境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70%的,对公安机关负责人启动问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单位要把思想统一到市政府对项目建设环境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找准着力点,制定切实有力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各工作组要依据职责,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抽调工作人员,组建工作机构,形成有分有合、系统全面的工作力量。

(二)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大张旗鼓宣传整治工作,重点乡镇要向项目所在地群众发放《告项目建设周边群众的一封信》,正面教育为主,站位发展大局,努力在全市形成“优化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浓厚氛围。市公安局要适时通报一批典型涉企案件;市监察局要适时通报一批涉企腐败案件和服务项目建设不力问责案件;市项目建设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推出一批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的机关干部和服务大局、协调有力的农村干部,通过工作信息简报、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形成全民广泛动员,各界共同维护发展环境的强大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查考核。在各县区、各产业集聚区开展项目建设大督查行动,督查中项目建设环境好,项目推进速度快的,从政策、资金、土地、立项等要素给予重大倾斜,对在整治活动中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此次整治活动工作成效纳入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年度工作实绩目标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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