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2017年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分解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及驻漯有关单位:

  《漯河市2017年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7月20日

 

  漯河市2017年黄标车淘汰工作

  任务分解实施方案

 

  为加快黄标车淘汰步伐,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分解原则

  (一)黄标车淘汰任务。

  公司所有的营运黄标车,按照工商局提供的公司注册地址所属县区进行划分;剩余黄标车,根据机动车登记的所有人住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划分,由各县区政府负责淘汰。

  (二)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

  2017年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资金由市财政及2016年度县区结余资金进行奖补。

  二、目标任务

  (一)根据省政府下发的2017年9月底前淘汰1629辆黄标车的目标任务,各县区任务分解原则进行划分,务必于2017年9月底完成淘汰任务。

  (二)按照市政府出台的淘汰黄标车财政奖补标准,市财政划拨专项资金,对淘汰黄标车给予财政补贴,务必于2017年9月30日完成该项工作。

  三、任务分解

  按照省政府要求,2017年9月底前,我市需淘汰全部剩余黄标车1629辆,其中1433辆黄标车需要划拨提前淘汰补贴资金。

  需要淘汰的1629辆黄标车分解至各县区分别为:源汇区644辆,郾城区243辆,召陵区252辆,经济技术开发区225辆,舞阳县64辆,临颍县181辆,西城区5辆,市城乡一体化区15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务求实效。黄标车淘汰工作是国家和省对各级政府下达的硬目标、硬任务、硬要求,也是改善我市空气质量的重要措施。今年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各县区政府务必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主抓落实,亲自督导,细化具体措施、落实到人,确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二)认真分析,报送信息。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细化具体措施,制定工作完成进度表。要确定一名负责人专门分管,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整治情况和执法数字汇总统计工作,认真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并及时向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典型事例和突出情况。

  (三)健全机制,奖优罚劣。黄标车淘汰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纳入年度创模和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各县区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县区政府黄标车淘汰工作进行周通报、月讲评。市政府将黄标车淘汰任务作为刚性指标进行单独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县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中落实不力、推诿扯皮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缓慢、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区及负责人进行警示、履责和诫勉约谈;对影响全市黄标车淘汰年度工作任务完成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弄虚作假或篡改、伪造有关数据的,严肃追究有关县区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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