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制造业“双创”平台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信部信软〔2017〕194号)和省政府《河南省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实施方案》(豫政〔2016〕74号),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决定开展2017年河南省制造业“双创”平台和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激发制造业“双创”活力为主线,通过遴选产业应用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带动作用强的制造业“双创”平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推动制造业创业创新集聚发展,打造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新引擎。
二、遴选内容
(一)制造业“双创”平台
1. 以推动制造资源要素数字化、网络化在线汇聚为重点,培育面向企业级和产业链级的“双创”资源汇聚平台(要素汇聚型)。
支持大中型制造企业整合技术、资金、人才、管理、客户等资源,推动企业内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物流配送、客户资源、营销渠道等制造资源的数字化、在线化,打造面向企业内部员工的各类创业创新资源分享平台;以促进重点行业产业链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为重点,推动企业间协同研发、供应链管理、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客户关系管理、电子商务等系统的横向集成,在线整合汇集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设计、制造、渠道、客户等资源,打造面向产业链的创业创新资源分享平台。
2. 以面向全社会的制造资源和能力开放为重点,培育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创业孵化能力开放平台(能力开放型)。
支持大中型制造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互联网企业等构建研发设计能力开放共享平台,推动基础数据和工具的开发集成和在线共享,发展虚拟在线、敏捷高效、按需供给的新型研发服务;支持大中型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等构建制造能力协作和交易平台,实现制造能力的在线发布、协同和交易,打造网络化协同制造新模式;支持大中型制造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等搭建创业孵化平台,整合创业孵化资源,提供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投融资、技术支撑、创业培训等创业孵化服务。
3. 以激发制造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为重点,培育支撑技术研发创新、生产方式变革和组织管理变革的“双创”平台(模式创新型)。
支持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电子制造等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协同化、网络化的“双创”平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研发模式,加快构建产业链协同研发体系;引导现代家居、纺织服装等行业建立面向个性化需求的众包、众创研发平台,形成动态感知、实时响应消费者需求的定制化生产新模式;面向生产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支持大中型制造企业围绕网络化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和服务型制造等建设“双创”平台,推动企业研发、生产、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大中型制造企业创新组织管理、人才激励、利益分配等机制,推动管理模式从管控型组织向创业孵化平台转变,构建网络化、扁平化的新型组织管理架构,实现制造资源的高效灵活配置。
(二)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
以推动大中型制造企业“双创”平台集聚发展为重点,支持大中型“双创”服务平台与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产业聚集区创业创新资源对接,支持创客空间、创新工场、开源社区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为创业项目和团队提供集技术、人才、管理、渠道、市场、融资、培训等于一体的创业创新服务,持续降低基地创业者对接资源的成本,打造市场化与专业化结合、线上与线下互动、孵化与创新衔接的创新载体,营造大中小企业合作共赢的“双创”新环境,形成资源富集、创新活跃、高效协同的产业创新集群。
三、申报条件
(一)制造业 “双创”平台
1. 申报主体为在河南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2. 申报主体2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
3. 平台的投入运营时间满1年(2016年8月1日以前),在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模式等方面均已取得一定成效;
4. 平台服务具有聚合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规章制度健全,经营运作规范;
5. 具备提供服务的软硬件基础设施和固定场所,能够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求及时调整、完善平台软硬件和服务内容。
(二)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
1. 申报运营主体为在河南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稳定的资金支持和可靠的服务投入,能够为基地运行提供良好条件和必要保障;
2. 基地运营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整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方案;
3. 基地区域相对集中、成片,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布局科学、合理,生态环境较好,创业氛围浓厚;
4. 基地发展思路清晰,把制造业创业创新作为重点培育方向,在双创支撑平台搭建、创业创新资源共享、双创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有探索创新、先行先试的具体举措;
5. 基地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入驻创业创新主体数量不少于10家。
四、工作程序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单位和企业的申报工作,对单位和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到单位和企业现场核查后,出具正式推荐文件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属单位或企业通过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
(二)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预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根据专家意见和公示收集的反馈意见予以认定2017年河南省制造业“双创”平台、2017年河南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
五、工作要求
(一)制造业是实施“双创”的主战场,“双创”是加快制造业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力量,省财政对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优先给予资金支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单位和企业积极申报。
(二)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申报制造业“双创”平台请填写《2017年河南省制造业“双创”平台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请填写《2017年河南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申报书》(见附件2)。
(三)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17年9月8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表(见附件3)和企业申报书一式两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产业融合办公室,同时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按每个企业单独一个文件夹的形式报送(文件夹以企业名称命名)。
联 系 人:张黎明
联系电话:0371—65509826
电子邮箱:hngxwcyrhb@126.com
地 址:郑州市熊儿河路93号盐业大厦1409室(450008)
附件:1. 2017年河南省制造业“双创”平台申报书
2. 2017年河南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申报书
3. 2017年河南省制造业“双创”平台、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