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喜东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高喜东

(2018年1月30日)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委、省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就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2017年,我市也相继出台了《漯河市“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漯河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漯河市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漯河市全面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文件,为建设信用漯河奠定了基础。因此,从目前形势来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经不是要不要建、什么时间建的问题,而是如何加快建、高效建的问题,已经成为一项自上而下的全局性政治任务,必须加快推进,不折不扣地完成。

从市发展改革委通报情况看,我市虽然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从排名来看还比较靠后,说明我们的差距还很大,欠账还很多,需要我们下大工夫、花大力气,全面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工作机制要健全。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建设工作,把信用工作纳入各县区政府、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组织工作力量,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展开。我这里强调一下,各县区、市直各单位成立的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等方面的文件要在2月9日前上报市信用办。

二是信用信息归集要尽快达标。信用信息征集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没有全面、准确、及时的信用信息,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就是一句空话。按照省下达给我市信用信息数据量最低要求,2017年12月底前,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个人信用信息数量要达到全市人口人均2条,相当于我市要归集540万条信用信息数据;今年6月底前归集各类信息数据量要达到全市人口人均8条,相当于我市要归集2160万条信用信息数据;年底前,18岁以上户籍人口信用信息归集覆盖率达到95%以上,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覆盖率达到99%以上。而目前,我市仅有47万条,差距很大。我市已出台《漯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对信用信息征集的内容、范围、披露方式等进行了明确要求。特别是人社、公安、人行、税务、财政部门信用信息量大,要在2月9日前将参保信息、驾驶证审批信息、交通违法信息、机动车登记信息、金融贷款信息、金融担保信息、金融违约信息、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信息、税务登记信息等归集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其他单位要在2月底前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司法判决信息、异常经营名录信息等信用信息归集到位。

三是信用专项制度要全覆盖。信用制度是开展信用工作的指导和保障,也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和重要组成部分,制度缺失也是影响我市信用监测排名的因素之一,因此,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相关的系列制度。市财政局制定我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信用制度,市公安局出台公共安全公信领域信用制度。这两个制度要在1月31日前上报市信用办。临颍县、舞阳县、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要制定出台信用制度15个以上,开发区制定出台10个以上,示范区、西城区制定出台5个以上。这些制度文件要在2月底前上报市信用办。

四是重点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建立要全面。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价格、税务、电子商务和医药卫生、社会保障、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领域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制定诚信承诺公约,加强对承诺主体的引导和监督,对违反公约的行为要记入信用记录。扩大企业信用承诺范围,2018年6月底前,组织本市、本辖区所有企业做出信用承诺并公示,“黑名单”企业通过信用修复做出信用承诺的比例不低于30%,争取逐步实现100%。

五是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要主动。各县区、各部门都要加强对信用事件的管控,尽快将工程建设、金融、文体科教、社会保障等领域不良信用事件数量降下来。要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解决违法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和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多发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对辖区内不良信用事件及时处置并公示。当前尤其要做好国家部署的涉金融企业、电子商务两个领域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市发改委已将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和电子商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发至各县区发展改革委,请各县区加大工作力度,3月底前使辖区内失信专项治理对象的整改和退出率达到100%,做出信用承诺率达到100%,接受信用修复培训率达到100%。

六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要清零。市编办、工商、民政要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纠正工作,2018年2月底前我市纠正率要达到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目前全国同类城市平均水平46.7%,我市41.83%);2018年6月底前重错码率要清零。在开展社会管理和服务时,涉及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身份标识的,要统一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七是信用奖惩政策要全面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是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各部门要抓紧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奖惩机制,市信用办已印发《漯河市守信联合激励清单》和《漯河市失信联合惩戒清单》,其他单位要按照要求,制定本部门落实联合奖惩机制的具体措施。市信用办要进一步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功能,牵头建立联合奖惩的发起与响应机制,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责任明确、反应及时、可查询、常态化的联合奖惩机制,作为全市信用联合奖惩的引领;将守信制度嵌入到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流程中,渗透到重点领域监管、服务环节中,真正让守信者得到方便、得到实惠,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无处可逃。

八是县区平台网站建设要加快。目前,国家对信用体系建设监测排序已经延伸到县区级,因此,各县区(不含开发区、示范区、西城区)也要参照省、市的做法,加快信用体系建设,要在今年6月底前建成当地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与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并开通信用门户网站,实现在信用网站上进行公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

九是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宣传力度要加大。按照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开展诚信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工作,尽快形成全社会“共参、共建、共享”的信用建设氛围。文明办、食药监局、质监局、工商局、商务局、人行漯河中心支行等部门要结合自己职责,大力开展诚信文化教育等活动,要留存详实的文字、图片、音像档案资料,在活动结束后10日内上报市信用办和市创建文明城市办。各县区要在6月底前完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区、示范乡(镇、办事处)、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十是考核督查要加强。市信用办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会同市文明办等单位,加强日常指导和协调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各项工作,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各县区、各单位综合情况进行评分排序,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排名后五名的单位,财政部门暂拨单位文明奖金。文明办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中,增加在文明单位考核分值的权重。政府督查室要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全市督查活动计划,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将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并做为目标考核评分依据。

同志们,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立足当下、着眼长远的系统性工程,是国家从战略层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优化投资环境,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增强我市经济发展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强力推进,扎实工作,通过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公平、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漯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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