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个人信用分激励细则》(漯信用办〔2019〕6号)

关于印发《漯河市个人信用积分激励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管委会,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褒扬诚信,弘扬诚信传统美德,增强社会成员诚信意识,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评审硬指标》、《2019年漯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漯信用办〔2019〕3号)、《漯河市个人信用积分与等级评价管理办法》(漯信用办〔2019〕5号)相关要求,经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并经政府同意,现将《漯河市个人信用积分激励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漯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          漯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委员会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8日


漯河市个人信用积分激励细则

(试行)

第一条 为大力弘扬诚信文化,促进个人诚实守信,着力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构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营造有序、和谐社会环境,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结合信用积分等级应用场景,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信用积分等级是指由市信用办委托技术服务机构基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个人数据库开发的个人积分体系。分为AAA、AA、A、B、C、D六个信用等级。其中,AAA为诚信模范级别、AA为诚信优秀级别,A级为诚信级别,B级为较诚信级别,C级为诚信警示级别,D级为不诚信级别。信用级别A级另外使用“ ”号与“-”号两个附加符号,A级为默认级别,表示该信息主体无信息记录,或有不良记录但已经修复;A 表示该信息主体有良好记录;A-表示该信息主体有不良纪录;D类级别按降级前的级别以DA、DB、DC予以区别,分别表示由A、B、C级直接降至D级。

第三条 联合激励对象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信用积分等级A 级以上(含)的自然人。

第四条 信用积分等级应用主要在经济、社会管理与服务活动中,根据信用积分等级情况实施不同联合激励措施。

第五条 信用积分等级与个人身份证号码关联。个人在“信用漯河”门户网站、“信用漯河”微信公众号和“信用漯河”APP通过身份证号码可以查询个人信用积分等级。各部门、各单位在权限范围内通过个人身份证号码,查询信用积分等级,并根据本细则对守信个人实施相应的激励措施。

第六条 对信用积分等级为A 的守信个人,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1.在金融活动中,优先给予信用贷款。(落实单位:市人行、市各商业银行)

2.在使用城市公交卡时,享受免费乘车。(仅限信用A 级以上的本人使用,一经发现冒用行为,将作为个人失信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实施相关惩戒。)(落实单位:市公交公司)

3.免押金使用图书馆提供的雨伞、轮椅等便民设施。(落实单位:市公共图书馆)

4.在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健身中心办理个人年卡给予9折优惠。(落实单位:市体育局)

5.在市域A级旅游景点旅游过程中,门票给予9折优惠。对信用等级A 级以上,且从事旅游行业的守信个人、法人,给予优先安排参加各级旅游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考察。 (落实单位:市文广旅游局)

6.在医疗就诊过程中,依申请住院费用0.5万元以内免交押金,并对不按时交纳住院费用的人员列入“黑名单”。(落实单位:市卫健委)

7.在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相关业务过程中,建立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部分申报材料(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除外)不齐备的,如行政相对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可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落实单位:市各相关单位)

8.在创业服务过程中,优先推荐入驻市级以上创业孵化基地。(落实单位:市人社局)

第七条 对信用积分等级为AA的守信个人,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1.在金融活动中,根据信用积分等级优先给予信用贷款,提高贷款金额等优惠。(落实单位:市人行、市各商业银行)

2.在使用城市公交卡时,享受免费乘车。(仅限信用A 级以上的本人使用,一经发现冒用行为,将作为个人失信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实施相关惩戒。)(落实单位:市公交公司)

3.免押金使用图书馆提供的雨伞、轮椅等便民设施。(落实单位:市公共图书馆)

4.在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健身中心办理个人年卡给予7.5折优惠。(落实单位:市体育局)

5.在市域A级旅游景点旅游过程中,门票给予7.5折优惠。对信用等级A 级以上,且从事旅游行业的守信个人、法人,给予优先安排参加各级旅游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考察。 (落实单位:市文广旅游局)

6.在医疗就诊过程中,依申请住院费用1万元以内免交押金,并对不按时交纳住院费用的人员列入“黑名单”。免费办理就诊“一卡通”。免住院时提供所需日常用品的押金。年度内健康体检享受8折优惠。(落实单位:市卫健委)

7.在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相关业务过程中,建立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部分申报材料(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除外)不齐备的,如行政相对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可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落实单位:市各相关单位)

8.在创业服务过程中,优先推荐入驻省级创业孵化基地。(落实单位:市人社局)

9.守信个人及其子女在申请参加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放日活动时,优先考虑安排。在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就学时,优先考虑安排。(落实单位:市教育局)

第八条 对信用积分等级为AAA的守信个人,采取以下激励措施:

1.在金融活动中,根据信用积分等级优先给予信用贷款,提高贷款金额等优惠。(落实单位:市人行、市各商业银行)

2.符合贷款条件情况下在银行办理贷款,下浮市场利率。(落实单位:市人行、市各商业银行)

3.在使用城市公交卡时,享受免费乘车。(仅限信用A 级以上的本人使用,一经发现冒用行为,将作为个人失信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实施相关惩戒。)(落实单位:市公交公司)

4.在市公共图书馆借阅图书时实行免押金服务。免押金使用图书馆提供的雨伞、轮椅等便民设施。(落实单位:市公共图书馆)

5.在市体育中心游泳馆、健身中心办理个人年卡给予6折优惠。AAA级个人到市国民体制监测中心进行免费检测1次。(落实单位:市体育局)

6.在市域范围内的A级旅游景点,门票给予5折优惠。对信用等级A 级以上,且从事旅游行业的守信个人、法人,给予优先安排参加各级旅游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考察。 全市旅游星级饭店免住宿押金,给予住宿优惠。(落实单位:市文广旅游局)

7.在医疗就诊过程中,依申请住院费用1.5万元以内免交押金,并对不按时交纳住院费用的人员列入“黑名单”。免费办理就诊“一卡通”。免住院时提供所需日常用品的押金。年度内健康体检享受8折优惠。(落实单位:市卫健委)

8.在办理各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相关业务过程中,建立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部分申报材料(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材料除外)不齐备的,如行政相对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可先行受理,加快办理进度。(落实单位:市各相关单位)

9.在创业服务过程中,择优推荐省、市级优秀创业项目或创业典型。(落实单位:市人社局)

10.守信个人及其子女在申请参加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开放日活动时,优先考虑安排。在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就学时,优先考虑安排。(落实单位:市教育局)

第九条 个人信用积分等级按月更新,根据最新结论确认,并按相应等级实施激励措施。凡在享受相关领域激励措施过程中,信用积分等级降至C以下(含),则立即停止享受相关领域激励措施。

第十条 市信用办通过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示信用积分等级记录。政策落实服务单位通过“信用漯河”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信用漯河”门户网等渠道对个人信用积分等级进行核定。

第十一条 第六条至第八条的激励措施,实施期限暂定为一年。根据信用积分应用社会化要求,再予以修订完善。

第十二条 根据应用信用积分等级对守信个人实施联合激励进展情况,适时增加应用领域。

第十三条 各相关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研究具体办法。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信用办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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