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纺织企业用棉需要,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公告称,2020年发放40万吨的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进口配额(以下简称“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申请企业需在2020年8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纳税记录和诚信情况,且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名单。同时,对虚假申报等失信企业,有关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根据公告,此次发布的“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全部为非国营贸易配额,且限定用于加工贸易方式进口。申请企业除满足上述信用状况外,还必须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一是纺纱设备(自有)5万锭及以上的棉纺企业;二是全棉水刺非织造布年产能(自有)8000吨及以上的企业(水刺机设备幅宽小于或等于3米的生产线产能认定为2000吨,幅宽大于3米的生产线产能认定为4000吨)。
公告明确,申请企业于2020年9月1日~15日向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委托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提交申请材料。各委托机构于2020年9月20日前将企业申请材料送达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大厅)。
公告指出,国家发改委将在官方网站上对申请企业信息进行公示。任何主体均可就所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举报。经确认申请材料不属实的,取消被举报申请企业的申请资格。同时,对虚假申报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请表中所作承诺的失信企业,有关部门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对虚假填报申请表、伪造有关资料骗取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以及未按规定开展进口业务的,将收缴其配额证,并依规限制其今后申请棉花进口关税配额和滑准税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