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要求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2年2月25日前(一式三份)。
二、业务咨询:
市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市场科: 0395-3132861
电子邮箱:cgk12345@126.com
三、报送地址:
漯河市科学技术局农村和社会发展科技科209房间(嵩山路515号)
附件: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2022年2月10日
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后补助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