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始组织开展漯河市中试基地命名工作。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符合我市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和重点产业集群,能形成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和技术优势。
(二)中试基地依托单位必须是在漯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研发机构以及各类开发区等建设的具有中试能力的单位。
(三)拥有核心服务能力。具备独立的场地,中试场地及配套设施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拥有承担中试任务必需的专用设备、检验检测设备,设备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至少拥有2条以上能够提供数据模拟、应用场景、工艺改进、样品试制、临床应用、产品示范等的中试线,或至少已开展中试项目5项,其中至少成功实现3项成果的样品化、产品化。
(四)拥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试基地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合理,能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和规程。至少拥有10名以上从事技术、管理和一线中试熟化的专业化人才队伍,能够完成中试验证的总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中试熟化等工作。
(五)具有对外服务意愿。具有自主中试熟化能力并愿意发挥中试基地的作用,能为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内企业等提供开放共享中试服务。
(六)具有健全、高效的管理和运营体系。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设备及制度条件。有合理的场地、设备等租赁收费标准、明晰的对外服务程序、完善的收益分配制度等。
(七)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八)近三年内,未发生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九)符合《漯河市中试基地管理办法(试行)》其他相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
(一)漯河市中试基地命名申报书;
(二)漯河市中试基地建设方案;
(三)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四)合作单位间或单位与各级政府签订的共建协议书(非共建无需提供);
(五)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
(六)研发人员(包括姓名、年龄、学历、专业、职称、工作岗位等信息)清单;
(七)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八)近三年(注册运营不足三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孵化的企业、承担的中试项目清单及签订的中试合同等;
(九)研发平台及中试成果证明文件;
(十)单价5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清单;
(十一)上年度工作报告;
(十二)其他附件材料。
三、申报流程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行黄山路市政服务大厅2楼市科技局窗口;集中受理时间:9月20日-9月30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漯河市科技局联系人:薛 科 杨广泽 李 悦
联系电话 : 0395-3160577
附件:
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