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 提名项目(人选)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奖项设置
  (一)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奖励我省在当代科学技术前沿取得突破或者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重要建树的,或在科学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造出了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的中国公民。
  (二)省自然科学奖
  奖励我省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具有重要科学发现的科技成果。省自然科学奖应当注重前瞻性、理论性。
  (三)省技术发明奖
  奖励我省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的科技成果。省技术发明奖应当注重原创性、实用性。
  (四)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奖励我省实施技术开发和应用推广,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的科技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当注重创新性、效益性。
  (五)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奖励同我省区域内公民或者组织科学技术合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
二、提名方式和要求
  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采取单位提名与专家提名两个渠道。采取单位提名的,漯河市各区所辖企事业单位直接通过漯河市科学技术局提名(申报);临颍县所辖企事业单位通过临颍县科技主管部门提名(申报);申报单位需专家提名的,请于4月13日前,将专家提名申请表(附件:2)连同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人才科。
   ( 一 )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漯河市仅限提名1人,要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有建树、贡献大的科学家。
  (二)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各完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规范的遴选机制,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上,一、二等奖(不分奖项类别)每个等级同一单位从漯河市科学技术局可提名1个。
  (三)省科学技术合作奖
  漯河市仅限提名1人,要注重提名学术水平高、国际影响大、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且长期友好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
三、被提名项目(人选)基本条件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省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被提名项目(人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候选人,须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者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且在河南省工作满5年以上,并将继续在河南省工作。
  2.省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或组织,与河南省的合作须满3年以上,合作协议日期应在2020年1月1日前。
  3.提名省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21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1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4.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压力容器、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必须完成审批(准入)手续,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21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5.重大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21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7.提名省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品种权),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或动植物品种权)的发明人(或权利人),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8.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个奖种。
  9.2022年度获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不能作为第一完成人被提名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0.所列论文(专著)、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署名第一单位须为国内单位。
  11.项目完成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单位。
  12.原则上国家公务员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13.提名单位应按照属地和主管原则提名。以第一完成单位为准,省辖市、县(市)不得提名非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完成单位的项目。
  14.202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如无新突破,不得被提名参评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连续2年参评未获奖项目不得被提名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
  15.不得提名涉密项目。
  16.提名项目所含科学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使用过,也不能在同年度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河南省或其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中重复使用。
  17.提名项目应注重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的实质性贡献,第一完成人和第一完成单位对项目的主要科学技术内容的贡献应占较大的比例。
  18.满足《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其他规定。
四、提名步骤
  (一)提名项目(人选)征集遴选
  完成单位(各区所辖企事业单位)将提名书(含附件,复印件即可)1份、word电子版于4月18日18时前报漯河市科学技术局,每个提名项目(人选)的提名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提名项目(人选)名称贴于资料袋封面。市科学技术局人才科根据《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相关条件和材料要求对资料初步审核,对符合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分配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完成单位在线填写提名书
完成单位取得分配的提名号和校验码后,登录河南政务服务网( http://www.hnzwfw.gov.cn/ )→部门→省科技厅→其他行政权力→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组织管理→在线办理;或登录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网( http://jl.hnkjt.gov.cn/ )→管理系统(注册或登录),在线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提名书材料。
  (三)提名公示
  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须按照《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四)提名书填写要求
  1.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提名者要按照《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
  2.提名书应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科技创新内容或主要技术发明或重要科学发现,并详细阐述“主要科技创新或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成立的依据或科学逻辑。
  3.要根据提名项目(人选)的科技创新点、技术发明点、科学发现点,在提名系统中慎重、准确选择“学科分类名称”,最多可选择2个,请按重要程度依次填写。
  4.完成单位应对提名书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必须与身份证、单位公章一致,提名者应实事求是填写提名意见和提名等级,提名等级须在“项目基本情况”栏勾选,“提名意见”栏内“____等奖”会自动生成,不需另外填写。“提名等级”不得出现在提名意见正文中。“主要完成人情况表”本人签名须用楷体。
  5.提名书分为电子版提名书和纸质版提名书。电子版提名书(包括主件和附件)应通过提名系统在线填写、上传和提交。电子版提名书一经提交,不允许修改。纸质版提名书主件须在电子版提名书提交后,通过网络在线打印,并签字、盖章,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纸质版提名书和电子版提名书内容应完全一致。
  6.纸质版附件前须增加附件目录,编写附件页码。附件目录的论文部分应标注其所属范围(如中科院JCR分区,中文核心/科技核心等,以发表时的所属范围为准)。核心期刊论文、中科院JCR分区、SCI论文、EI论文须提供有资质文献检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JCR分区须采用中科院期刊分区标准。核心期刊论文也可以提供认定机构最新认定期刊目录复印件(确认该论文入选核心期刊)。附件中推广应用等佐证材料须提供原件。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1.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纸质提名书原件(加盖公章)1份、复印件1份。提名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再另加封面。
  2.提名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三个奖种的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电子讲稿。格式为PPT文件(含项目完成人语音讲解,并在PPT首页注明讲解人,要求为第一完成人),制作成光盘,作为提名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电子讲稿时长不超过10分钟。
  3. 每个提名项目的全部提名材料要装在一个资料袋内,并将提名书第一页(项目基本情况)复印,贴于资料袋封面。提名材料概不退回,请各单位自留底稿。
五、提名时间及地点
  电子版提名书(工作网网址: http://jl.hnkjt.gov.cn/ )提交时间截止4月30日12时,纸质提名材料报送时间为5月8日至5月9日12时。各单位要按时提名上报,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六 、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漯河市科学技术局人才科 3160577
  材料受理:漯河市科学技术局211房间(嵩山路515号) 
  电子邮箱: lhkjjrck@126.com
 
  附件:   
          1.  河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
          2.  2023年度河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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