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漯河市科技创新“十大工程”,加快我市产业关键、共性、瓶颈技术突破,快速提升创新能力,服务我市食品名城建设,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漯政办〔2018〕111号)和《关于修改<漯河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漯政办〔2021〕45号)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漯河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漯河市委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漯发﹝2021﹞14号),鼓励产学研结合,以创新龙头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链协同创新,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或重大创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重点突出食品产业、冷链物流、高端制造等领域有利于引领未来创新发展的新兴技术、颠覆性技术及产品研发。
  二、申报条件
  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和符合项目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项目研究方向需符合《2023年漯河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申报指南》要求。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对照项目条件自评,认为符合的按要求组织材料。
  2.申报单位按要求将《漯河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和《漯河市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经费预算申请书》及相关附件分别胶装成册,报所属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并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推荐文件一式两份统一报市民之家市科技局窗口,市直单位自行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4日,逾期不再受理。
  4.《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漯政办〔2018〕111号)、《漯河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和《漯河市科技创新专项项目预算申报书》等相关资料可在漯河市科技局网站下载。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本辖区、本系统内单位专项申报的筛选、指导和推荐工作。要按照申报通知和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把关,突出创新和特色,优中选优,确保申报项目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2.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资管科:朱冬梅    3134194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张晨  3115070
  工作邮箱:lhjihuake@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西城区宝塔山路与长江路交叉口漯河市市民之家一楼24号窗口
  
  附件:1. 项目申报指南
     2. 项目申报书
     3. 预算申报书
     4. 信用承诺书       
     5. 漯河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6. 关于修改《漯河市重大科技创新专项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漯河市科学技术局       漯河市财政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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