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2023年漯河市高耗能行业产业政策核查结果重新公示的通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 2018〕99号)要求, 我委对全市高耗能行业产业政策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3日就核查结果进行了公示。根据公示期间有关县区和企业反馈意见,依据《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本)》, 现将核查结果予以 重新 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为 2024年 6 月 24 日至 2024年 7 月 9 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发改委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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