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瞪羚企业培育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洛阳市瞪羚企业培育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洛阳建设副中心城市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加快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速度快、专业领域新、市场潜力大的瞪羚企业,推动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市工信局起草了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共六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坚持把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主攻方向,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速度快、产业模式新、市场潜力大的瞪羚企业,促进政策、人才、技术、资金、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第二部分,培育目标。力争通过三年时间,每年新增10家瞪羚企业,到2022年,全市瞪羚企业数量达到30家以上,逐步实现我市瞪羚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提升、示范带动作用显著增强、企业的知名度和社会认可度明显提升。

第三部分,入选条件。瞪羚企业入选条件包括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3至10年,属于我市“五强六新五特”的现代产业体系重点领域方向。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至1亿元(不含)之间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元(含)至5亿元(不含)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8%; 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三年研发投入总和/三年营业收入总和)不低于5%等。 

第四部分,申报评审程序。包括发布通知、审核评审、表彰通报三部分。

第五部分,重点任务。包括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建立精准服务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企业家素质、加大宣传力度等方面的重点任务。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包括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培育工作体系、实行入库管理、强化监督考核等内容。

三、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市工信局发展规划科;联系方式:63936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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