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任务的通知

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近期,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20〕106号),明确监察任务和要求,根据我市2020年度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节能监察任务

2020年我市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总量为23家,其中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9家,阶梯电价执行政策专项监察8家,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2家,2019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4家,具体监察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省工信厅委托隶属于省发展改革系统的节能监察相关机构开展2020年工业专项节能现场监察工作;

   (二)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本地区的被监察企业按照相应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完成相关自查工作并编写自查报告(没有监察工作手册的行业企业不用报送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由相关县(市、区)工信部门汇总后于6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政策与节能科),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三)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企业配合节能监察部门开展现场监察工作;

(四)被监察企业在被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到位。

    联系人:赵长青   李磊  63936089

    邮  箱:lygxjcy@126.com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近期,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20〕106号),明确监察任务和要求,根据我市2020年度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节能监察任务

2020年我市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总量为23家,其中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9家,阶梯电价执行政策专项监察8家,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2家,2019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4家,具体监察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省工信厅委托隶属于省发展改革系统的节能监察相关机构开展2020年工业专项节能现场监察工作;

   (二)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本地区的被监察企业按照相应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完成相关自查工作并编写自查报告(没有监察工作手册的行业企业不用报送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由相关县(市、区)工信部门汇总后于6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政策与节能科),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三)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企业配合节能监察部门开展现场监察工作;

(四)被监察企业在被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到位。

    联系人:赵长青   李磊  63936089

    邮  箱:lygxjcy@126.com

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近期,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20〕106号),明确监察任务和要求,根据我市2020年度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节能监察任务

2020年我市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总量为23家,其中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9家,阶梯电价执行政策专项监察8家,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2家,2019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4家,具体监察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省工信厅委托隶属于省发展改革系统的节能监察相关机构开展2020年工业专项节能现场监察工作;

   (二)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本地区的被监察企业按照相应行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手册完成相关自查工作并编写自查报告(没有监察工作手册的行业企业不用报送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由相关县(市、区)工信部门汇总后于6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政策与节能科),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三)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相关企业配合节能监察部门开展现场监察工作;

(四)被监察企业在被监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按照相关要求整改到位。

    联系人:赵长青   李磊  63936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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