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培育发展洛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工作指引》《洛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评价方案》,为加强对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提升示范机构服务能力,引导其向专业化、高端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拟开展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范围
1、2018年通过认定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已提升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不参与此次绩效评价,统一由省科技厅进行绩效评价)。(见附件1)
2、未通过2019年绩效评价的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见附件1)
二、绩效评价内容
主要对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基础条件、服务绩效、规范管理和社会信誉四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见附件2、附件3)
三、绩效评价程序
主要包括机构自评、现场评价、专家评价、综合审议和结果公示、结果通报5个环节。(见附件2)
四、绩效评价要求
请相关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接到通知后,认真填报《洛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评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4),11月6日前连同电子材料一并报送洛阳市技术市场服务中心(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党政第二综合楼1918房间)。
联系人:刘燕聪 联系电话:63935441
附件:
1、洛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评价名单
2、洛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评价方案
3、洛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评价指标
4、洛阳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绩效评价表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