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2021年度省级示范平台和示范基地开始申报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依据《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豫工信企业〔 2020 〕 98 号)、《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豫工信企业〔 2016 〕 161 号)有关要求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 2021 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申报 工作。
申报依据
示范平台申报依据: 《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豫工信企业〔2020〕98号)
示范基地申报依据 :《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豫工信企业〔2016〕161号)
相关要求
1 、 2018 年公布的省级示范平台、示范基地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称号自动取消,原示范平台、示范基地需自愿重新申报。
2 、示范平台、示范基地每次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3 、请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 9 月29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2021年度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推荐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汇总表》、《河南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报告等有关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18室,电子版刻盘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市级初审不设名额限制。
电话: 65590189 63936083
邮箱: qyk@lysgxj.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