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安排,我们组织修订形成了《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征求意见表,于11月9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邮 箱:lijin@miit.gov.cn
联系电话:010-66012138
附件: 1.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征求意见稿).pdf
2.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1年版)》征求意见表.et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