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为持续贯彻实施粮食最低收购价,保护农民利益、保障粮食市场供应,落实粮食价格调控政策,按照河南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执行期间市场收购价格监测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2022年6月1日—9月30日期间,我委将持续开展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期间市场收购价格监测工作。 按照工作安排,我委对今年小麦收购价格监测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一是对全市价格监测点进行重新调整。沟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淘汰部分收购量小、报价不积极、出错率较大的监测点,选择一些收购量大、报价积极、出错率小、信用较好的企业作为监测定点单位。经筛选,我市选择洛阳汇良商贸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洛阳直属库有限公司等12个优质企业作为定点监测单位。二是对监测定点单位进行报价系统的指导和培训。对相关工作人员明确报价要求,同时告知权利、义务以及故意弄虚作假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确保上报数据规范、真实、有效。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省要求,督促指导县区监测定点单位如期如实报送数据,认真完成价格监测数据审核、上报工作,同时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协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不定期对全市监测定点单位进行市场巡查,确保上报价格与实际收购价格一致。
市发改委积极组织开展2022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期间市场收购价格监测工作
下一篇:返回列表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