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 2022 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 申报工作 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申报 2022 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 豫工信 办创新 〔 2022 〕 126 号 ) (附件 1 )要求,现就做好我市 2022 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以及产业技术联盟等(以下统称社会团体)正式发布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团体标准。申报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应至少实施推广 6 个月以上(截止日期为 2022 年 6 月 30 日),且技术水平较高、实施推广效果较好,在推动技术创新、促进质量品牌提升、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重点支持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国际性的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主要包括:

(一)填补国家和行业标准空白的创新性团体标准;

(二)技术指标全面严于或优于现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性团体标准;

(三)具有国际领先水平,同步推进国际标准制定的团体标准。

注:已申报过示范项目的团体标准(含修订、转化或互认)不得重复申请。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由社会团体自愿申请,经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至市工信局,由市工信局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社会团体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同时提交两项及以上团体标准的社会团体,应结合团体标准的整体应用和实施推广效果,按申报优先级排序填写《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 (附件 2 ) 。

(三)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做好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把关。

三、材料要求

(一)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2 );

(三)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3 );

(四)团体标准发布文件(或复印件);

(五)正式发布的团体标准文本;

(六)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可多份,见附件 4 );

(七)对于已转化为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由各县区 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 2022 年 7 月 2 2 日(周五)下班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和未来产业科 ),同时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 http://ttbz.miitstd.cn ),纸质材料应与电子版保持一致,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黄   豫    杨蒙蒙     联系电话: 63302875

电子邮箱: kjk@lysgxj.com

 

附件:1.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申报 2022 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通               知》

     2.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

      3. 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

     4. 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

                                                        2022 年 7 月 14 日


关于开展2022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豫工信办创新〔2022〕126号关于申报2022年百项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3.团体标准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4.团体标准应用情况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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