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申报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 豫工信办创新〔 2022 〕 189 号 ) ( 见 附件 1 )要求,现就做好我市 2022 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
(一)省级 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 申报
申报省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按照《 河南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南(试行) 》和《 河南省服务平台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 》(附件 2 )要求,填报《 河南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附件 3 )。
(二)国家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
有意愿申报国家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且符合《 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具体条件 》(附件 4 )要求的企业(不局限于已认定的省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可填报《 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附件 5 )。
二、工作安排
(一)申报单位按照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后,报送至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照上述申报材料要求审核后,本着择优推荐、宁缺勿滥的原则,将《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附件 6 )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和未来产业科。
(二)请各 县区工业和信息化 主管部门于 10 月 20 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 3 份、电子版光盘 2 份)报送至 市工信局技术创新和未来产业科 ,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 还可以通过其他推荐单位(附件 7 )申报。通过其他推荐单位申报的应向 市工信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备。
联 系 人:黄 豫 张三保 联系电话: 63302875
电子邮箱: kjk@lysgxj.com
附件: 1. 《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产业 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2. 河南省服务平台申报单位应当具备的具体条件
3. 河南省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4 . 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具体条件
5 . 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
6 . 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
7 . 其他推荐单位
2022 年 10 月 1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