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洛阳市第二批产业研究院建设启动 工作的通知

洛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做好 洛阳市 第二批 产业研究院建设启动

工作的通知

相关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

为深入贯彻 落实 省 、 市党代会精神,加快推动产业研究院建设,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更好地把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统筹起来,现就做好洛阳市 第二批 产业研究院建设启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尽快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研讨论证

(一) 相关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督促各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研讨论证。具体要求如下:

1. 研讨论证建议采取专家论证会的方式进行,出席论证会的专家不少于 5 人,应有本方向领域的国内知名专家 2 人以上出席。

2. 论证会时间不少于半天,成立专门论证专家组,形成的专家组意见应有明确的结论和具体的修改、完善要点,并以书面形式记录。

3. 论证会日期确定后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所在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局将安排相关人员列席。

(二) 各产业研究院牵头单位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原建设方案进行修订、完善。要进一步明确产业研究院的发展方向、组织架构、合作机制、管理制度、人员经费保障等,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节点和量化指标,进一步明晰推动产学研用和产业链上下游合作的路径方法,进一步提出产业研究院建设与制造业创新中心、 中试基地、龙门实验室 等创新平台建设良性互动的思路举措。专家论证意见及修订后的建设方案请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 上 午下班前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纸质版一式 两 份,电子版发邮箱)。

二、及时正式启动产业研究院建设工作

2022 年 12 月 15 日 前各 牵头 单位要正式启动产业研究院建设工作:

(一)各单位要以项目启动会、产业研究院建设成员单位座谈会或对外公开发布新闻稿等形式宣布项目启动,明确首批拟实施项目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 ,形成首批重点项目工作台账(详见附件)报送市工信局 。自首次报送后,请于每季度 末 将台账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至市 工信局技术创新 科。

(二)各单位要建立产业研究院建设工作体系,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确定专兼职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工作经费和条件保障,切实做到有场地、有人员、有项目、有经费,确保产业研究院进入实质运营阶段。

(三)各单位要及时将产业研究院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报送 所在 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自 202 3 年 1 月起,每 季度末 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 本 工作进展情况 ,如有重大进展,可随时报送 。

 

    附件:产业研究院首批重点项目工作台账

 

联   系   人:黄    豫    王黎丽        联系电话: 63302875

电子信箱: kjk@lysgxj.com


         附件-产业研究院首批项目工作台账.xlsx


   

                                                                       202 2 年 1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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