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发改 收费 〔20 25 〕 11 号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锦艺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 核定收费 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 2005〕1055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办公室成本监审情况,经我委审价委员会研究,现就你校 学费、 住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小学 学 费 每生每年 15000 元,初中 学 费每生每年 16000 元, 小学、初中 住宿费每生每年 1500 元。
此批复自 202 5 年秋季新学期起执行,有效期 3年。你校收费前应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 5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