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发改 收费 〔 20 2 5 〕 2 3 号
洛阳市东明外语实验学校 :
你校关于调整高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 2005 〕 1055 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价调〔 2018 〕 540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市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办公室成本监审情况,经我委审价委员会研究,现就你校 高中 学费、住 宿费标准批复如下:
高中学费每生每年 14600 元,高中住宿费每生每年 1400 元。
此批复自 2025 年秋季新学期起执行,并实行 “ 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 ,有效期 3 年。你校收费前应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 5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