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南阳市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我市文学艺术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奖励三年来涌现出的优秀文艺人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近期开展南阳市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现将《南阳市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快向有关单位和广大文艺工作者传达、贯彻,并负责组织好文艺作品的推荐、上报工作。

附件:《南阳市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

二○○八年五月八日

附 件

南阳市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
评奖实施方案

    为落实文化强市战略,培养和造就更多的文艺人才,促进南阳文学艺术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决定今年下半年评选南阳市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南阳市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

一、评奖范围

凡在2005年元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间在市级以上文学艺术刊物、报纸副刊、传播媒体(电脑网络上发表的作品除外)上创作发表(展演、播映)或者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小说(包括长篇、中篇、短篇)、诗歌、散文、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曲艺、书法、美术、摄影、民间文艺以及文艺理论研究和文艺评论等作品均可申报参评。

二、奖项设置、评奖名额及评奖要求

南阳市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拟设立“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优秀文艺园丁奖”两项奖:

(一)“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拟评选出一、二、三等奖30篇左右,另评鼓励奖若干篇,其评奖要求是:(1)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时代精神,推动文艺创新。(2)作品思想健康,有高雅的审美情趣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具有内容和形式上的和谐统一性。(3)风格独特,形式多样,在题材挖掘、形象塑造以及艺术语言的表现方面有独创性。

(二)“优秀文艺园丁奖”拟评选出若干名,其评奖要求是:(1)坚持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和政策。(2)编龄累计3年以上。(3)三年来,所编发的文艺作品至少有二篇以上在本市具有较大影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5月25日———9月30日

(二)报名地点: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联联络部,地址:南阳文艺中心;电话:63030316;联系人:司小果、王红蕾)

(三)报名办法:(1)申报“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的作者可填写“南阳市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奖表”一式二十二份,并报送参评作品原件一份,复印件二十一份,每人每个领域限报一篇(部、首、幅)。(2)申报“优秀文艺园丁奖”的编辑可填写“南阳市优秀文艺园丁奖申报评奖表”一式二十二份,并报送所编发作品原件一份,复印件二十一份。(3)每人可同时参加以上两项评奖。每人每项申报须交纳评审费100元。

四、评奖办法

评审分两个时段进行:

(一)审阅参评作品阶段:

召开全体评委会议,公布各协会评奖名额,分发参评作品供评委审阅。

(二)评审阶段:

初评:根据参评作品及评奖名额,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得票多少评出入围作品若干篇和园丁奖若干人。

终评:在初评基础上,由评委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对入围作品和作者认真审议、反复比较、综合平衡,最终择优评选出获奖作品和个人。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人员。

五、评委会和专业评审组的组成人员另行通知

评委会下属的评奖办公室设在市文联联络部,本方案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 1.南阳市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奖表
2.南阳市优秀文艺园丁奖申报评奖表


南阳市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奖表

南阳市优秀文艺园丁奖申报评奖表

主题词: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08-002298 宛政办〔2008〕66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1-26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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