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我市文学艺术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奖励三年来涌现出的优秀文艺人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近期开展南阳市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现将《南阳市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尽快向有关单位和广大文艺工作者传达、贯彻,并负责组织好文艺作品的推荐、上报工作。
附件:《南阳市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
二○○八年五月八日
附 件
南阳市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
评奖实施方案
为落实文化强市战略,培养和造就更多的文艺人才,促进南阳文学艺术事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决定今年下半年评选南阳市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南阳市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
一、评奖范围
凡在2005年元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间在市级以上文学艺术刊物、报纸副刊、传播媒体(电脑网络上发表的作品除外)上创作发表(展演、播映)或者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小说(包括长篇、中篇、短篇)、诗歌、散文、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曲艺、书法、美术、摄影、民间文艺以及文艺理论研究和文艺评论等作品均可申报参评。
二、奖项设置、评奖名额及评奖要求
南阳市第四届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拟设立“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优秀文艺园丁奖”两项奖:
(一)“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拟评选出一、二、三等奖30篇左右,另评鼓励奖若干篇,其评奖要求是:(1)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时代精神,推动文艺创新。(2)作品思想健康,有高雅的审美情趣和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具有内容和形式上的和谐统一性。(3)风格独特,形式多样,在题材挖掘、形象塑造以及艺术语言的表现方面有独创性。
(二)“优秀文艺园丁奖”拟评选出若干名,其评奖要求是:(1)坚持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和政策。(2)编龄累计3年以上。(3)三年来,所编发的文艺作品至少有二篇以上在本市具有较大影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一)报名时间:2008年5月25日———9月30日
(二)报名地点: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文联联络部,地址:南阳文艺中心;电话:63030316;联系人:司小果、王红蕾)
(三)报名办法:(1)申报“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的作者可填写“南阳市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奖表”一式二十二份,并报送参评作品原件一份,复印件二十一份,每人每个领域限报一篇(部、首、幅)。(2)申报“优秀文艺园丁奖”的编辑可填写“南阳市优秀文艺园丁奖申报评奖表”一式二十二份,并报送所编发作品原件一份,复印件二十一份。(3)每人可同时参加以上两项评奖。每人每项申报须交纳评审费100元。
四、评奖办法
评审分两个时段进行:
(一)审阅参评作品阶段:
召开全体评委会议,公布各协会评奖名额,分发参评作品供评委审阅。
(二)评审阶段:
初评:根据参评作品及评奖名额,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按得票多少评出入围作品若干篇和园丁奖若干人。
终评:在初评基础上,由评委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经过对入围作品和作者认真审议、反复比较、综合平衡,最终择优评选出获奖作品和个人。
评审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人员。
五、评委会和专业评审组的组成人员另行通知
评委会下属的评奖办公室设在市文联联络部,本方案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 1.南阳市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奖表
2.南阳市优秀文艺园丁奖申报评奖表
南阳市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奖表
南阳市优秀文艺园丁奖申报评奖表
主题词:
N001-2008-002298 | 文 号宛政办〔2008〕66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08-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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