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阳市中心城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推动我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的水平和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结合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实际,就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本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理顺体制,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均衡发展的原则,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推进优质学校建设,抓好薄弱学校改造,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实现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大投入、改善硬件,合理配置、优化师资,科学划片、均衡生源,加强管理、提高质量,缩小校际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适龄儿童提供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通过3—5年的努力,使中心城区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择校和大班额现象。

三、工作重点

(一)强力推进,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均衡基础设施

按照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规划,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中小学校建设任务。同时,把中心城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纳入长效机制,切实加快薄弱学校的硬件建设和教学设施配套(仪器、图书、体音美劳等),提高装备水平。加强薄弱学校实验室、图书室、计算机室等功能教室建设,提高实验仪器设备和图书的装备水平;加强学校食堂、厕所、饮水设施和素质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大力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必须根据《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制定中小学标准化建设规划,有步聚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大力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备设施改造工程,完善必要的相关功能用房设施、体育设施和实践基地建设,均衡教育资源配置。

(二)科学划分学区,严格招生秩序,均衡学校生源

一是科学划分学区。由市教育局牵头,在既定学区划分的基础上,结合人口变化情况和学位增加情况,按照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摸清每个学区生源底子,制定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的划片招生方案,根据生源划定班额。二是严格招生秩序。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既定方案招生,不得在中心城区招收非本学区学生,不得突破规定班额。三是实行“阳光招生”。及时向社会公布学区划分、招生政策和要求;市教育局要开设招生网站和咨询电话,方便市民查询,各校对新生入学有关政策和详细情况在学校醒目处张榜公布;招生期间各校必须开门办公,设专一场所、专人值班,向家长和社会讲解宣传招生政策。

(三)改革用人机制,优化师资配置,均衡师资力量

   1.建立中小学校长合理流动机制。由市教育局牵头,会同市人事局和三区教育、人事部门制定中小学校长选配、流动实施方案,探索实行校长竞争上岗、轮岗、末位淘汰等制度,建设一支精通业务、善于管理、敢于创新、结构合理、梯次搭配的中小学校长队伍。在校长任用上探索实行:①届别制。4年为一届,任满两届的必须轮岗。②竞争上岗制。市直和三区都要拿出一定数量的校长或副校长岗位,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上岗。③轮岗制。原则上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4年的中小学校长实行在城区内交流轮岗,市直和三区学校每年都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相互挂职。④末位淘汰制。市教育局和三区教体局要建立校长评价体系,对学校管理没有起色、评价末位的,第一年戒勉谈话、黄牌警告;连续两年评价末位的校长和班子就地免职,空岗实行竞争上岗。

2.建立中小学教师合理配备机制。对中心城区的教师按所属区域,采取考试、对口帮扶、交流等措施,建立中心城区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机制。①考试。在条件成熟时,市直和三区组织统一的摸底考试,教师按笔试、面试、讲授综合成绩,重新确定服务学校。②对口帮扶。实行市与区、城与城、城与乡骨干教师的对口帮扶。③交流。强弱校、新老校教师进行交流。今年,市直和三区重点对9所改扩建学校进行对口帮扶和交流。

3.增加教师总量。根据中心城区目前义务教育规模扩大的趋势,按照素质教育对高质量教师的需求和教师自然减员的实际,及时补充、增加教师数量。建立教师合理补充机制,每年市直和三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招录、选聘不低于教师总数的3%。在招录新教师时,要坚持“凡进必考,公开招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把“入口”关,将优秀人才选录进教师队伍。

4.迅速提高教师素质。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大教师培训的力度、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大力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机制,努力建设高质量的教师队伍。

(四)推进资源整合,放大强校效应,均衡办学水平

按照“强校带弱校,强校带新校”的指导原则,探索实施优质学校扶持薄弱学校的工作措施,探索1所优质学校帮扶1所或多所薄弱学校的机制,实行两个或多个法人单位、一个法定代表人、一套领导班子、独立核算、独立核编的一体化管理模式,以强带弱,放大强校的先进理念和管理办法,均衡办学水平,共同发展。

(五)改革高中招生制度,均衡中招指标

从今年开始,在中心城区实行“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政策。即,在中心城区省、市示范性高中的统招计划中划出不少于30%比例的指标,分配到生源地各初中学校,并逐年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范围和比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育工作的头等大事,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财力、物力、人力和政策上给予优先保障,努力推进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豫政〔2007〕2号文件)的要求,在投入上尽力做到优质资源的相对均衡配置,从而为受教育者提供相对平等的教育机会与条件,在就学过程中得到同等的对待与支持;在制度上保障受教育权利平等的实现,使每位适龄学生获得平等的入学机会和就学机会;在意识上关注每个儿童潜能的最大程度的发挥,提供最适宜的环境和条件。市政府成立南阳市中心城区均衡义务教育领导小组,市长朱广平为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长青、市政府副市长冯晓仙为副组长,市教育局和市财政、人事、编办、规划、发改、建设、公安、国土、房管、物价、监察等部门和卧龙、宛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的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综合规划、融资建设、资源调配三个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中心城区均衡义务教育工作的领导。卧龙、宛城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具体实施工作。

(二)理顺体制

逐步理顺“两个体制”。一是要逐步理顺管理体制。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中心城区教育管理体制按照“明确目标、统一规划、创造条件、循序渐进”的原则,建立责权利统一、以区为主的教育投入、管理体制。卧龙、宛城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是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的主体,城市规划区内的中小学要纳入所在区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大中专院校由市级管理,市在中心城区只管一所示范性高中;市属中小学校和企业移交地方中小学校在条件成熟时,全部按属地交区管理。二是要逐步理顺投入体制。(1)中心城区的教育费附加支出逐步向卧龙、宛城及高新区倾斜。目前,按照转移支付的方式,采取报帐制,按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建设情况核拨。以后,根据体制理顺情况,按三区承担的教育任务量分配,逐步达到合理配置。(2)政府在城市开发改造建设时从土地收益中筹措一定比例的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项用于教育配套支出。(3)市财政局要挤出一部分经费,列入预算,专项用于中心城区学校建设,逐步实现中心城区教育一体化。

(三)实施评估

积极实施“两个评估”。一是建立中心城区教育督导制度。对区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定期开展督导评估,将督导评估结果定期向社会公布。二是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制度。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实施方案,明确评估内容及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把政府部门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和学校办学状况作为评估内容及指标体系的重要方面,搞好分类,细化指标,把各学校之间教学设备设施配备、教师队伍水平、教学质量水平、学生成绩、班额、社会认同水平等数据列入评估内容;评估方法要根据上述确定的项目和比重,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兼顾均衡性与发展性,量化评估依据。根据评估结果,促使政府部门有针对性地均衡配置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保证本辖区内学校之间的教育环境、条件、教育内容和过程基本相同,实现学校均衡发展。

(四)强化监督

切实加强“三个”监督。一是新闻舆论监督。市各新闻媒体要切实加强对均衡义务教育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和监督,尤其要突出宣传划片招生、校长、教师调配、薄弱学校建设等有关新举措和新规定,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二是职能部门监督。监察、财政、物价、公安、房管等部门要切实从部门职责出发,做好择校、班额、收费、房产、户籍等热点、焦点环节的监督工作,堵死漏洞,确保既定措施顺利实施。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网络查询等便捷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五)严肃纪律
严肃“三项”工作纪律。一是招生工作纪律。中心城区各中小学严格按学区招生,严禁招收择校生;严禁中小学校同任何单位或个人签订招生、择校协议;原签订涉及招生方面的协议一律废止。新学期开始,吁请市人大、政协领导和代表委员,带领市教育、监察、物价、公安等部门逐校检查,对超过规定班额或擅自接收中心城区内非本学区学生的,发现一个,校长就地免职;学生家长或中介人是公职人员的,从严查处。二是人事工作纪律。在校长、教师流动过程中,不服从组织决定的,校长就地免职,教师待岗,取消评先、评职、晋级资格。三是对有关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对违反或不执行均衡中心城区义务教育有关规定的部门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从严查处。市区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按学区招生政策;市直各部门都要从大局出发,维护教育公平,不得以部门职权对学校施加影响,干预、破坏学校的正常招生秩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校长要把招生工作作为考验政治素质的标尺,切实把既定招生政策抓实抓好,不出乱子,达到均衡生源的目的。

卧龙、宛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据此意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市政府参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 意见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08-002241 宛政〔2007〕66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1-26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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