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宛城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工作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南阳市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与促进就业联动工作试点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的通知》(豫政办〔2007〕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面向所有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为目标,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与再就业工作的联动,形成鼓励和吸引有劳动能力的失业人员和低保对象积极主动就业的激励机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建设和谐社会。
二、试点工作对象
卧龙区梅溪街道和宛城区东关街道辖区内、在劳动年龄内且有就业能力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低保对象。
三、预期目标
试点时间暂定三年。通过三年努力,试点区域内下岗失业人员和低保对象就业再就业率达到98%以上。
四、试点工作基本内容
(一)对试点工作对象提供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免费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二)对试点工作对象中的零就业家庭成员和“4050”人员,优先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就业。
(三)对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试点工作对象,发放《再就业优惠证》;优先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符合贴息条件的给予贴息;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税费减免政策;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台帐
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所和低保工作机构,对下岗失业人员、低保对象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基本资料数据库,及时掌握下岗失业人员和低保人员的有关情况,实行跟踪服务,动态管理。
(二)加强培训
1.培训对象:试点区域内所有未经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有就业能力的低保对象。
2.培训办法:以卧龙、宛城两区培训中心为主体,其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为补充,统一组织培训。
3.培训内容:根据就业对象的个人特点和社会需要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培训,如微机、花卉、烹饪、裁剪、电器修理、摩托维修、按摩保健、家政服务、棉纺加工等专业。
4.培训费用:根据培训时间和专业,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培训补贴标准:A类专业每人600元,B类专业每人500元,C类专业每人400元。
对培训合格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开发岗位
一是依托社区平台,将辖区内所有居民小区、机关、单位大院的后勤、治安、卫生等岗位资源统一整合,大力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
二是重点开发第三产业就业岗位;三是抓住工业园区新建开发有利时机,协调企业优先招用试点工作帮扶对象;四是通过内引外联,实施向外转移就业;五是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引导其积极创业和自谋职业。
六、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资金筹措
市本级财政每年从就业资金中安排100万元,从低保资金中拿出30万元,从失业保险两项补贴费用中筹集30万元,共计160万元。
(二)资金使用
将就业资金、失业保险金、低保金捆绑在一起,统筹用于试点区域内下岗失业人员和低保对象的就业培训、岗位开发、社保补贴、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和其他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联动工作试点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破解下岗失业人员和低保对象就业再就业难题、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的重大举措,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卧龙、宛城两区和各有关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强部门配合。试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全力以赴抓好制度的实施和相关管理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和监管工作;民政部门负责低保对象的调查摸底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联动试点工作,面对千家万户,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卧龙、宛城两区政府要每年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切实加强试点工作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加强监督检查。卧龙、宛城两区政府及市劳动保障、民政两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深入基层,定期检查,及时发现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问题,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要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
N001-2008-002312 | 文 号宛政办〔2007〕84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08-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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