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2014年8月11日废止或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南阳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2006年我省已被国家确定为全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首批3个试点省之一,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办〔2007〕4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优先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状况,努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安全保障。

二、原则和目标

(一)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在农村实施环境保护重点示范工程,统筹考虑,逐年实施,使行动计划的目标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2.因地制宜、分区指导。根据各地区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经济发达、污染严重的地区,要加大治污力度,实行环境优先战略;经济欠发达、环境脆弱的地区,加大生态保护投入,重点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与环保能力建设。

3.试点示范、以点带面。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我市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尚无完全成熟的经验和模式借鉴,必须从典型和试点抓起,然后逐步推广,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

4.突出污染防治,完成基础设施。紧紧围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这一重点任务,优先解决农村地区突出的生活垃圾污染、水环境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工业企业污染等问题。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引导,重点保障农村污染防治必需的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饮用水源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

5.政策主导、公众参与。各级政府要制定有利于农村环保工作的相关政策,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建立激励机制,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落实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6.科技先行,多方筹资。加强环保科技创新研究,尤其要针对农村地区实际情况,重点开发低成本、高效实用的环保新技术,建立保障“行动计划”实施的技术支撑体系。各级政府在逐年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环境保护支持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环境保护领域。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有效控制农村地区环境污染的趋势,基本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切实改善,逐步把落后的乡村建设成为“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2.近期目标。到2010年,通过示范带动,初步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使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迈出较大步伐,基本实现道路平整,庭院整洁,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明显改善;农村饮用水安全状况良好,重点区域与流域养殖业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摸清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建设3-5个(村办)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基本完成66个行政村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和66个行政村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

———建设5个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建设1处土壤污染防治与修复示范工程。

———建设3-5处农村饮用水源地污染治理示范工程。

———建设3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建设20个环境优美乡镇,80个生态文明村。

———加强11个县的环境监测、监管和宣传基本设施建设。

三、计划任务

(一)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1.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与村容村貌改善。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继续开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逐步清除简易厕所,建筑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畜禽圈养与住房分离;结合三位一体农村沼气能源建设工程,将人畜粪便处理后资源化利用,逐步消除“污水乱泼、垃圾乱倒、粪土乱堆、柴草乱跺、畜禽乱跑”等现象;鼓励农民美化村庄环境,改善居住条件;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整治村庄河道、沟渠,实现河道水清、通畅、岸绿;逐步改善村庄道路状况,要求主要道路硬化平整;有条件的村庄主干道应安装照明设施;逐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和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2.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建立统一的垃圾站,使生活垃圾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运、集中处理,提倡资源化利用或纳入镇级以上处置系统集中处理。在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利的乡村可采取堆肥或近期简易填埋;在经济相对基础较好的村实行卫生填埋等无害化处理,或纳入乡镇集中处置系统;同时组织对历史积存垃圾的专项清理。

3.生活污水处理。大力宣传节约水资源的重要性,逐步消除污水随意倾倒现象,采取分散或相对集中、生物或土地等多种处理方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在人口密度较低、环境容量较高、水资源匮乏的农村,可利用自然系统就地处理;在人口相对集中的灌区,乡镇采用设施处理或将乡镇污水并入附近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同时结合农村改厕、改厨、改圈与沼气建设,进行分散式的污水处理,从而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二)防治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

1.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对畜禽养殖场的粪便污水经净化处理-可用于农田、绿地的灌溉,经厌氧或好氧稳定处理,再投加适量的氮磷钾和微量元素,制成液体肥料,可作追肥施用;固体粪便物经生物转化,制成高效活性有机肥。根据村庄牲畜养殖数量及规模化养殖场规模,建设有机肥生产厂、沼气等能源工程,推广、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积极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建立健全有机肥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市场机制,推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鼓励补偿机制,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

2.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对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养殖小区实行规范的环境管理,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在重点区域、流域、生态敏感区,控制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新上规模化养殖场和集中式畜禽养殖小区,要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针对不同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规模的养殖场,建设自然处理系统、厌氧—好氧—工艺处理系统等不同类型、规模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固态粪污的处理宜采用自然的或人工的厌氧发酵(堆肥)方法,以减少好氧处理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工程要充分考虑当地条件,尽量减少投资,利用当地自然条件和地理优势,利用附近废弃的沟塘、滩涂,优先采用投资少、运行成本低的自然生物处理法,但要避免二次污染。处理后的粪便和污水,根据利用或排放去向,必须达到相应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定期开展重点流域养殖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村镇环境规划,按照环境功能区划和相对集中的原则合理规划村镇工业企业布局。同时,依法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防治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一是村镇二、三产业发展必须符合村镇环境规划的要求,不得在饮用水源保护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建立排污企业,不得引进列入国家淘汰、禁止名录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

二是村镇新上项目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工业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或依法予以取缔、关闭。

三是对合理开发和利用本地自然资源、工艺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的村办企业在环保资金上给予积极扶持,帮助其成为清洁生产的示范性工业企业。

四是按照计划开发和规范开采的要求,坚决制止私采乱挖矿产资源行为,对已造成生态破坏的矿区逐步采取生态修复措施,对现有矿产开发企业建立生态恢复责任制,积极维护矿区农民的环境权益。

(四)保护农村饮用水源环境安全

首先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会同卫生、水利等部门集中一定时间,进一步查清并登记辖区内各村庄居民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保护水源地的具体措施。

其次,对农村人口聚居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建设并完善水源地环境保护工程建筑物,防止水源受到污染。合理布置取水点位置,选择远离污染源、水量充沛、水质良好的水源,在村民集中聚居区,逐步建设集中供水系统。划定水源保护区,通过村规民约,完善污染预防措施,并加强对农药和化肥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

第三,环保、卫生部门加强对村民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为保护水源环境提供依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告知当地县、乡政府,采取治理措施。

(五)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与综合治理

通过土壤污染调查全面掌握全市的土壤污染现状和污染程度,全面分析我市土壤环境污染的特征,有针对性地提出防治对策,为综合治理打好基础。

1.开展全市土壤污染调查。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掌握全市范围的土壤污染现状、污染范围、主要污染物和污染程度;建立全市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为下步规范准确做好土壤环境例行监测工作奠定基础;分析我市土壤环境污染的特征,为土壤环境功能区划与规划、土壤环境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及全市农业生产的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2.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选取不同类型的土壤污染典型区,开展土壤污染治理相关研究,积极开发各类土壤污染修复技术,特别是与食品安全保障密切相关的各类农产品生产地,率先建设一批重点示范工程。

(六)建设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

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程,把创建工作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一些重要生态功能区率先进行生态县(市)的建设工作,引导和推动一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良好生态环境的乡镇、村率先达到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的要求。

把全市综合经济实力较强,位于前5名的县(市、区)作为生态示范建设的重点,到2010年有2个县(市)开展生态县建设,有4个县(市)完成生态示范区建设任务,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县的建设重点是发展生态经济。

结合市政府“十一五”城镇化规划,把全市经济实力较强的“50强”、“星级镇”、县(市、区)政府所在镇作为创建环境优美小城镇的重点,到2010年力争每个县(市、区)有2-3个环境优美乡镇,全市省级以上环境优美乡镇达到16个,其中4个左右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

把农民(2005年)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且二、三产业发展基础和社会文明风尚较好的村作为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的重点,在整治村容村貌的基础上改善村庄人居环境。2010年前,全市各县(市、区)每年都涌现一批生态文明村,力争达到每个乡(镇)都有一个以上生态文明村做示范。

对列入全市生态县、生态示范区、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创建计划的地方,各级政府应给予支持,对创建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奖励。

四、重点建设工程

(一)村镇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工程建设

在工业企业污染较重的农村地区、污染治理基础设施不配套的部分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建设和完善工业企业的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健全工业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环境保护计划与污染物削减实施方案,建立3-5个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示范工程,推行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表1 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示范建设任务分解

县市区 2008年 2010年
邓州市、镇平县 各1个  
桐柏县、方城县、唐河县   各1个
合  计 2 3


(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

对66个行政村重点实施以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为内容的村庄环境整治工程建设。

1.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一处理系统示范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配置:根据村庄规模和卫生要求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筒(箱),及时收集村庄生活区产生的垃圾废物,实行卫生填埋。垃圾填埋场按国家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要求进行设计与建设。

表2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示范建设任务分解

县市区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合计
宛城区 1 2 1 1 5
卧龙区 1 2 1 1 5
西峡县 2 1 1 1 5
淅川县 1 1 1 1 4
镇平县 1 1 1 2 5
邓州市 1 1 1 1 4
内乡县 1 1 1 1 4
南召县 1 1 2 1 5
方城县 1 1 1 1 4
社旗县 1 1 1 1 4
唐河县 1 1 1 1 4
新野县 1 1 1 2 5
桐柏县 1 1 1 1 4
河南油田 1 1 1 1 4
高新区 1 1 1 1 4
合计(个) 16 17 16 17 66


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选择沼气池、化粪池、污水净化池、人工湿地、地埋式污水处理等技术模式,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发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示范作用。

表3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示范建设任务分解

县市区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合计
宛城区 1 1 1 2 5
卧龙区 1 1 1 2 5
西峡县 1 1 2 1 5
淅川县 1 1 1 1 4
镇平县 1 2 1 1 5
邓州市 1 1 1 1 4
内乡县 1 1 1 1 4
南召县 2 1 1 1 5
方城县 1 1 1 1 4
社旗县 1 1 1 1 4
唐河县 1 1 1 1 4
新野县 1 2 1 1 5
油田 1 1 1 1 4
高新区 1 1 1 1 4
桐柏县 1 1 1 1 4
合计(个) 16 17 16 17 66


(三)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示范工程

优先在饮用水源水质污染较重、对当地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农村地区及水污染治理重点流域,选取3-5处农村饮用水源地,建设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

表4 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建设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2008年 2010年 合计
西峡县 1    
内乡县   1  
南召县 1    
社旗县   1  
新野县   1  
合计(个) 2 3 5


(四)土壤污染调查与治理示范工程

在全市范围内系统地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分析重金属、农药残留、有机污染物等项目及土壤理化性质。在此基础上,选择对食品安全和环境安全有重要意义的两个地方(邓州市、河南油田各选一处),建设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示范工程。

(五)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

在南召、西峡、桐柏三县各选择1个地方,其余县市区视情况自定,开展有机食品生产基地环境调查与评估,编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发展规划,制定有机食品生产基地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进行有机食品基地认证工作,开展产地水、土壤、大气环境质量定期监测。到2010年,全市建成3个有机食品生产基地。

(六)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在重点流域、区域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较多的地区,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根据养殖场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种植业和养殖业布局等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选择生产沼气、堆肥及各类环境工程等技术模式,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力求实现畜禽养殖污染物的资源化综合利用,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到2010年,全市建成5个不同类型的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

表5 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作建设任务分解

序号 县市区 2008年 2010年
1 内乡县 1  
2 新野县 1 1
3 唐河县    
4 镇平县   1
5 社旗县   1
  合计 2个 3个


(七)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文明村建设工程

表6 环境优美乡镇创建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合计
宛城区   1   1 2
卧龙区   1   1 2
西峡县 1     1 2
淅川县 1     1 2
镇平县 1     1 2
邓州市 1     1 2
内乡县     1   1
南召县     1   1
方城县     1   1
社旗县     1   1
唐河县       1 1
新野县   1     1
桐柏县   1   1 2
合计(个) 4 4 4 8 20


表7 生态文明村创建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合计
宛城区 2 1 2 1 6
卧龙区 2 1 2 1 6
西峡县 1 2 2 1 6
淅川县 1 2 2 1 6
镇平县 2 1 1 2 6
邓州市 2 1 2 1 6
内乡县 1 2 1 2 6
南召县 2 1 1 2 6
方城县 1 1 1 2 5
社旗县 1 2 1 1 5
唐河县 1 2 2 1 6
新野县 1 2 1 2 6
桐柏县 2 1 1 2 6
高新区 1 1 1 1 4
合计(个) 20 20 20 20 80


(八)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工程

在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加强农村环境管理体系建设。“十一五”期间,重点加强重污染地区和实施生态示范区建设的县(市、区)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提高5个县(市、区)的环境监测、监管与宣传教育能力。

表8 环境监测、监管和宣教基本设施建设任务分解

序号 县市区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合计
1 唐河县 1        
2 西峡县 1        
3 邓州市   1      
4 新野县   1      
5 内乡县   1      
6 桐柏县     1    
7 淅川县     1    
8 方城县     1    
9 镇平县       1  
10 社旗县       1  
11 南召县       1  
12 合计 <

主题词: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印发 农村 小康 环保 行动 计划 的通知 2014 11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08-002313 宛政办〔2007〕83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1-26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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