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2007年度民政责任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2007年度民政责任工作目标考评办法
一、城市低保(100分)
1.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施保,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20分,未实行分类施保扣5分,每漏保错保一例扣2分。
2.按规定建立低保对象补助资金专户,各级财政下拨或划拨低保资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县级财政足额预算低保资金并保证落实到位20分,预算不到位扣5分,列而不支扣10分。
3.按属地管理审批对象,保障金发放、保障金调整程序、统计报表准确和档案管理符合规定20分,有一项不完善扣5分。
4.建立和完善工作机构20分,未建立低保工作机构计零分。
5.建立城市低保标准与物价水平动态联动机制,实施城市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制度20分,未及时调整低保标准扣5分,物价补贴等临时救助资金未足额及时发放扣5分。
二、农村五保(100分)
1.认真贯彻落实新《五保供养条例》,五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20分,每错保、漏保一人扣2分。
2.审批程序完善、档案资料齐全、证件发放到位10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扣2分。
3.五保供养资金落实到位,按标准发放供养资金并实行社会化发放20分,每有一项不完善扣2分。
4.分散供养对象按规定签订供养协议10分,每有一户未签订协议扣2分。
5.扎实推进敬老院建设工作,集中供养比例达到30%以上20分,未完成敬老院建设任务的扣5分,集中供养比例每增减一个百分点增减2分。
6.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20分,管理不规范扣5分,出现责任事故计零分。
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00分)
1.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按照宛民文〔2007〕21号要求完成目标任务记40分,每增减1个百分点加减3分。
2.按照要求及时、准确为农村计划生育独女家庭养老保险补贴对象办理参保手续并建立个人账户30分,未及时办理参保手续、建立个人账户不记分。
3.农保基金保值增值、安全运营记30分。发现问题不记分。
四、社区建设(100分)
本项目对宛城、卧龙两区政府及高新区管委会考评:
1.社区科学划分到位计20分,没有进行科学划分的不计分。
2.扎实开展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体育、安全等八项服务进社区活动,2007年覆盖到20%的社区计20分。
3.按照《南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宛民文〔2007〕57号)规定标准,建成“示范和谐社区”数达到社区总数的30%计40分。
4.有办公用房的社区比例达到70%以上计20分。
五、殡葬管理(100分)
1.火化率50分,火化率低于10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火化率达100%,另奖10分。
2.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25分,建成率低于10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5分。
3.治理偷埋土葬、以罚代化25分,偷埋土葬发现一起扣1分,以罚代化发现一起扣2分。
六、倒房重建(100分)
1.救助帮扶对象准确20分。
2.制定灾区倒房重建工作方案10分。
3.设置统一标示10分。
4.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倒房重建任务计40分,每少一间扣1分,每发现一间房屋建筑质量不合格扣1分。
5.倒房重建档案齐全20分。
主题词:
N001-2008-002315 | 文 号宛政办〔2007〕79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08-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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