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南阳市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
南阳市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
实 施 意 见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交通厅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6〕8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交通厅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补充意见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07〕184号)和省交通厅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工作,现就验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验收组织和原则
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县、乡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市政府成立由市交通、发改、财政、监察等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具体负责全市村村通验收工作。
验收工作应严格遵循公开、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验收范围和标准
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是指2007年6月30日前行政辖区内所有经民政部门认定的行政村。
行政村通水泥(油)路,是指行政村与外部连接的一条出口道路建设成为水泥(油)路。其标准是:起点为与行政村外部的国、省、县、乡(村)道连接处;2005年(含2005年)以来实施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终点为行政村村委会或小学所在地;2005年以前实施的行
政村通水泥(油)路,终点为行政村所在地。
2005年(含2005年)以来实施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的各项指标应符合《河南省农村公路“村村通”工程建设指导性原则和技术要求》,路基宽度达到5.5米以上,路面宽度达到3.5米以上;特别困难路段路基宽度不小于4.5米,但应在适当距离内增设错车道。2005年以前实施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应符合设计标准或者原技术规范(路况差的要逐步完善提高)。
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的外观要求:路面平整,路容路貌整洁,路肩和路基边坡平顺,边沟和桥涵畅通,路旁两侧宜林路段有绿化,道路安全畅通。
三、验收实施步骤
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工作分为乡镇验收、县(市、区)验收、市抽验、省重点抽查四个阶段进行。全市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工作于2007年10月25日前完成,省重点抽查11月底完成。
(一)乡镇验收
各乡镇实现辖区内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后,应及时按照确定的验收范围和标准,对所有行政村逐一进行验收,验收通过且经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向县(区)人民政府上报自验报告,申请县(区)验收。
1.乡镇验收报告主要包括:
(1)乡镇验收组织情况及结论,工程项目实施和行政村通达情况总结,监理和质检单位质量检测资料,《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情况汇总表》。
(2)《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表》,经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签名后,一表一村,一式四份,三份上报,剩余一份乡镇政府保管,以备有关部门核查。
(3)《南阳市 县(区) 乡(镇)农村公路通达情况示意图》,标注辖区内所有通达水泥(油)路行政村位置及名称,通达年份采用不同颜色标注。
2.乡镇验收结果公示
各乡镇实现辖区内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目标后,应将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结果再以公告形式在辖区内行政村村务公开栏或小学门口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告的同时要在县(区)电视台发布,公告内容应包含咨询电话和所在县(区)交通部门监督电话(乡镇验收公示格式见附件1)。
3.乡镇验收时间
乡镇验收工作从9月份开始,完成一个乡镇验收一个乡镇,最迟全市所有乡镇在10月10日前完成。
(二)县(区)验收
县(区)实现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后,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各乡镇上报的验收报告及资料,及时组织交通、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对实现通水泥(油)路的所有行政村逐一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形成验收报告,同时将验收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向市人民政府上报验收报告,并抄送市交通局备案,申请市级抽验。
1.县(区)验收报告主要包括:
(1)县(区)验收组织情况及结论,工程项目实施和行政村通达情况总结,监理和质检单位质量检测资料,《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情况汇总表》。
(2)《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表》,经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签名后,一表一村,一式三份,两份上报,剩余一份县(区)交通部门保管,以备有关部门核查。
(3)《南阳市 县(区)农村公路通达情况示意图》,标注辖区内各乡镇通达水泥(油)路行政村位置及名称,通达年份采用不同颜色标注。
2.县(区)验收公示
各县(区)实现辖区内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目标后,应将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结果在县(区)电视台和市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同时公布群众咨询电话和市交通部门举报电话(公示格式见附件2)。
3.县(区)验收时间
县(区)验收工作于2007年10月10号前完成。
(三)市抽验
市政府根据县(区)上报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报告,组织交通、发展改革和财政等部门,对实现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的县(区)进行随机抽查,抽检比例不低于县(区)辖区内行政村总数的20-25%。
市抽验完成后,将结果公示,无异议后,10月30日前向省政府上报抽验报告,并抄送省交通厅备案,申请省级重点抽验。
1.市级抽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市级抽验组织情况及结论,工程实施和行政村通达情况总结。
(2)《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情况汇总表》和所抽查的行政村《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表》。
(3)《南阳市农村公路通达情况示意图》,标注辖区内县(区)通达水泥(油)路行政村位置及名称,通达年份采用不同颜色标注。
2.市验收公示
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目标后,将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结果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公示,同时公布群众咨询电话和省交通厅部门举报电话(市验收公示格式见附件3)。
3.市验收时间
市验收工作于2007年10月25日前完成。
(四)省重点抽查
省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和财政等部门组成验收工作小组,对我市实现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的县(区)进行重点抽查。
省重点抽查采取随机抽查方法,抽查比例不低于各县(区)行政村总数的5-10%。重点抽查工作完成后,编写重点抽查报告。
四、验收纪律
(一)验收(抽查)组要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验收数据要真实、可靠、文字报告内容要翔实、全面,签字要齐全。验收组成员根据分工对所验收的数据负责,组长对整个验收结果负责。
(二)验收(抽查)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工作纪律,违反规定将给予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在9月15日之前将实施方案报市交通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局备案;要本着“真实、全面、一个不漏”的原则,认真组织和切实搞好辖区内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工作;要在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市政府书面报告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通水泥(油)路完成情况,同时抄送市交通局、发改委和财政局。
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全组织,按照本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本区域内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工作细则,全面开展验收工作,确保2007年底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目标。
附件: 1.乡镇验收公示格式
2.县(区)验收公示格式
3.市验收公示格式
4.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表
5.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情况汇总表
附件1
乡镇验收公示格式
XX县(区)XX乡(镇)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公告
广大群众:
XX县(区)XX乡(镇)所辖行政村XX个,总人口XX万人,按照省政府要求,2007年全省所有行政村全部实现通水泥(油)路目标。2005年(含2005年)以来实施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通达地点为行政村村委会或小学所在地;2005年以前实施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通达地点为行政村所在地。现将本乡(镇)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情况公示如下,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反映情况。
XX乡(镇)所有行政村通水泥(油)路公示一览表
序号 | 行政村 名 称 | 修建里程 (公里) | 路线 起止点 | 通达 地点 | 路面 宽度 | 路面 类型 | 建设 年份 | 备注 |
监督电话:XX乡(镇):XXXXXXXX
XX县(区)交通局:XXXXXXXX
XX县(区)XX乡(镇)政府(盖章)
二○○七年 月 日
附件2
县(区)验收公示格式
一、县(区)电视台上公示格式
XX县(区)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结果公示一览表
序号 | 乡镇 名称 | 项目 名称 | 路线 起止点 | 通达 行政村 名称 | 路面 宽度 | 技术 等级 | 路面 类型 | 建设 年份 | 现有 路况 | 备注 |
县(区)交通监督部门咨询电话:
市交通监督部门举报电话:0377-61600363
二、市级主要报刊上公示格式
XX县(区)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意见》,现将我县(区)行政村村村通水泥(油)路验收结果公示,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监督。
全县(区)辖 个乡(镇) 个行政村,截止 年 月 日所有行政村已全部实现通水泥(油)路。
行政村通水泥(油)路,是指行政村与外部连接的一条出口道路建设成为水泥(油)路。其标准是:起点为与行政村外部的国、省、县、乡(村)道连接处;2005年(含2005年)以来实施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终点为行政村村委会或小学所在地;2005年以前实施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终点为行政村所在地。
自公示之日起,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3日内将情况反映到监督部门。
县(区)交通监督部门咨询电话:
市交通监督部门举报电话:0377-61600363
附件3
市验收公示格式
南阳市行政村通水泥(油)路抽查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河南省行政村通水泥(油)路验收实施意见》,现将我市行政村村村通水泥(油)路验收结果公示,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监督。
全市辖 个县(市、区) 个乡镇 个行政村,截止 年 月 日所有行政村已全部实现通水泥(油)路。
行政村通水泥(油)路,是指行政村与外部连接的一条出口道路建设成为水泥(油)路。其标准是:起点为与行政村外部的国、省、县、乡(村)道连接处;2005年(含2005年)以来实施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终点为行政村村委会或小学所在地;2005年以前实施的行政村通水泥(油)路,终点为行政村所在地。
自公示之日起,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3日内将情况反映道监督部门。
市交通监督部门咨询电话:0377-61600363
省交通监督部门举报电话:0371-67166125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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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N001-2008-002320 | 文 号宛政办〔2007〕67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08-11-26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