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农业局等部门南阳市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市农业局等部门制定的《南阳市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南阳市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市农业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监察局 市民政局
市政府纠风办 市信访局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为贯彻农业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民政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纠风办、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农经发〔2007〕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农业厅等部门河南省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7〕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

土地是农民的重要生产资料,是农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以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了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农村土地使用权,《物权法》明确赋予土地承包权的物权属性,强化了对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的保护。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工作,认真贯彻中央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法律、法规,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个别地方还存在农民土地承包权落实不到户、承包期内违法收回和随意调整承包地、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违法侵占农民土地等问题,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土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财产权利的意识,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增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农村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为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目标,以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和征占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为重点,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土地权益的突出问题。

通过专项治理,达到以下目标:一是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落实。完成延包扫尾工作,遗留问题得到妥善解决,确保承包地块、面积、合同和经营权证“四到户”。二是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得到切实维护。纠正和查处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民承包地、超标准预留机动地、违法发包“四荒”地、强迫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干部作风简单粗暴和违法行政等突出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矛盾和问题。三是土地纠纷调处能力得到切实提高。普遍建立信访、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渠道解决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努力做到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四是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得到切实加强。土地承包档案、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等工作得到明显加强,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五是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的突出问题得到明显遏制。进一步增强依法用地意识,实施更为严格的征地审批和用途管制,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六是基层干部作风得到切实改进。进一步强化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的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党在农村土地政策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做到执政为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三、工作重点

这次开展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是:除抓好国家七部门和省政府要求的重点工作外,结合我市实际,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抓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后续完善工作为重点,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目前,我市仍有少数村、组尚未全面完成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凡是至今未开展延包或者延包工作未完成的,必须在2007年年底完成延包工作;农民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不足30年的,一律以1998年为起始时间延长至30年;承包土地没有落实到户的,要落实到户,没有发放经营权证的,要组织发放,承包合同、经营权证要在2007年年底以前签发到户;对超过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5%的限额、多留的机动地,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研究讨论承包方案,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分包到户;要加强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和档案管理。

(二)以规范引导为重点,切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流转。要按照农业部制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和土地流转登记管理制度,使土地流转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规范农村承包土地流转行为。要积极探索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流转,开展适度规模经营。要坚持用市场机制来调节和引导土地流转,坚决制止不顾农民意愿,不顾条件是否成熟,用行政推动、强迫命令等方法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并侵吞土地流转收益的行为。

(三)以清理整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为重点,切实遏制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行为。要认真开展对征占农村集体土地的清理整顿工作,杜绝乱批滥占耕地、浪费土地资源和补偿安置不到位等损害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的行为,特别要加大对基本农田的保护力度。切实强化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对被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给予补偿,不准截留、挪用。切实加强对征地补偿费的监督管理,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的补偿和安置问题。

(四)以强化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为重点,切实提高农村土地纠纷调处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切实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要积极探索建立由农业、纪检监察和司法等部门参与,以协商、调解、仲裁、司法等多渠道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确保土地承包纠纷得到及时受理和妥善解决。

四、实施步骤

我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8日—9月25日)。各县市区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开展本地专项治理的具体意见。明确时间和目标要求,把专项治理的主要任务抓紧部署到乡镇、村组。县、乡两级人民政府要深入细致地开展动员活动,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组织广大农村干部学习农村土地法律政策,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搞好专项治理。

(二)自查整改阶段(9月26日—10月31日)。动员部署工作完成后,各地要及时开展自查自纠活动。要组织力量对每个村、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征占情况进行认真排查,彻底摸清存在的问题,分析查摆原因。在此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时限、措施和具体要求。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健全机制,制定制度。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整改工作完成后,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同时,市政府将对各地专项治理工作部署情况、自查情况、整改情况进行验收评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专项治理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市里成立由副市长姚龙其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海林任副组长,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政府纠风办、市信访局为成员的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政策指导、督导检查和重大案件查处、信息交流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附件1)。市农业局负责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牵头和组织协调,并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突出问题治理的相关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征占农村土地突出问题治理中纠正侵害农民权益行为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等工作;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纠风办负责组织查处农村土地承包违法违纪行为和违法违规征占农村土地行为;市民政局负责全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相关事务;市信访局负责落实信访责任制,加强督查督办。

(二)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本地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和分工,保证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领导配合抓的领导分工责任制,实行分区包片抓点,责任到人、任务到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搞好专项治理。对近年来土地信访高发、土地纠纷频发的村、组,要将其作为监控重点,实行目标管理,限期解决。

(三)搞好督查检查。市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开展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跟踪督办。对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不及时、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认真、解决问题不彻底的要限期整改;对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对在专项治理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法违规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顶风违纪者,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有组织的排查与搞好信访工作相结合,把妥善解决农民信访反映的有关问题作为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加强法律政策宣传,畅通农民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设立并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理性地反映问题;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土地权益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妥善解决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制定出标本兼治的措施,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解决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以协商、调解、信访、仲裁、司法等多渠道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调处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本地区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报告(包括专项治理开展情况、查处的突出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取得成效、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打算与工作重点等)以及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2007年11月15日前报送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南阳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2.南阳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南阳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姚龙其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刘海林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谢广平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  徐天如  市监察局副局长
曾凡春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 峰  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李保灵  市信访局副局长
王泽昆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王志恒  市农业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6个督查组,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王志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督查组组长分别由领导小组成员兼任。

附件2

(一)南阳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情况统计表(土地承包部分)

县市区

纠正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情况 纠正承包期内违法调整
或者收回承包地情况
纠正强迫
流转情况
查处土地承包违法违纪人数
(人)
新增开展延包工作村组数
(个)
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份)
新增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数
(人)
依法解决多留机动地面积
(万亩)
纠正违法调整的村组数
(个)
纠正收回承包地问题
(宗)
纠正调整或者收回承包地面积
(万亩)
纠正强迫流转问题
(宗)
纠正强迫流转面积
(万亩)
                   
                   
                   

注:此表由农业部门负责统计
1.统计自2007 年7 月至2007 年10 月发生的数量。
2.查处土地承包违法违纪人数,指由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处的土地承包违法违纪人员数量。

(二)南阳市农村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有关情况调查表(征占土地部分)

注:此表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统计汇总


乡镇 案件查处情况 纠正拖欠征地补偿费情况 纠正违法违规征占土地情况
    案件
数量
(件)
涉案
面积
(公顷)
处理
人数
(人)
项目
数量
(个)
应付
(万元)
欠付
(万元)
偿还
(万元)
项目
数量
(个)
用地
面积
(公顷)
处理方式
补办
手续
退还
村组
                         
                         
                         

1.统计自2007 年7 月至2007 年10 月发生的情况数量。
2.违法违规征占土地情况包括未经依法批准的用地以及“以租代征”等变相征占土地有关情况。
3.案件查处情况,指由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处的案件数量、面积和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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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08-002321 宛政办〔2007〕66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1-26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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