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干线公路通行费征收机制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意见》(豫政〔2006〕81号)和市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宛政〔2007〕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各县市区政府的责任主体作用,调动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治理公路通行费征收环境的积极性,理顺和规范通行费征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干线公路是指高速公路以外的国道和省道,是全市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是各级政府的主要职责。市政府将辖区内还贷性公路收费纳入市、县(市)区年度资金平衡计划和部门预算,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通行费应收尽收。

二、按照市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干线公路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调整明确干线公路收费站管理体制。原属于各县市区管理的9个收费站,由所在县市区政府直接管理,并按原有体制运行,包括西峡县五里桥站、内乡县五里堡站、宛城区双铺站、赵营站、镇平县城关站、卧龙区双石碑站、邓州市一站两点、唐河县古城站、方城县城关站;原属于市公路局管理的6个收费站,由收费站所在县市区政府与市公路局实行双重管理,人员编制渠道、工资待遇不变。具体分布为:南阳大桥站,由宛城区政府与市公路局实行双重管理;卧龙柳树店站由卧龙区政府与市公路局实行双重管理;南召稻田沟站,由南召县政府与市公路局实行双重管理;桐柏耿家庄站,由桐柏县政府与市公路局实行双重管理;新野涧河站,由新野县政府与市公路局实行双重管理;唐河太山站,由唐河县政府与市公路局实行双重管理。

三、市财政、交通部门按照省确定的每个收费站的年度征收计划分解到相关县市区政府和每个收费站,并分解到季,严格管理,严格征收。要求各收费站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收入当天必须及时上解到市财政专户。同时,由市财政局牵头,由市交通、公路等部门参加组成联合考评组,对收费站所在县市区的收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考核通报一次,半年公示一次,年底根据综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奖励或处罚。

四、各县市区政府要采取“核定基数,超收留成”的办法,按照省交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定的各收费站年度通行费征收基数,进行包干管理。超基数完成任务的,超收部分由市与收费站所在县市区按2:8比例分成,用于公路建设管理和奖励;完不成征收基数的,不足部分由收费站所在县市区财政筹措补足。

五、各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干线公路收费站的管理,优化征收环境,提高实征率。市、相关县市区政府要建立通行费征收环境整治协调机制,各级公安、监察、纠风、交通等部门要加大对收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要建立稽查制度,市、相关县市区政府要组织督查组,经常检查各收费站的收费环境和收费情况;各级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通行费征收政策,文明执收,礼貌服务,坚决把漏征率控制在2%以内,进一步促进我市干线公路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附件:南阳市干线公路通行费2007年征收计划分解表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 件

南阳市干线公路通行费2007年征收计划分解表

责任单位 分配计划
(万元)
管辖收费站 征收计划
(万元)
卧龙区政府   3352   S231线柳树店收费站 1706
S231线双石碑收费站 1646
宛城区政府 5859 S103线南阳大桥站 2474
S103线赵营收费站 1215
G312线双铺收费站 2170
邓州市政府 4873 邓州十里铺(含陶营)收费站 4873
唐河县政府 2313 G312唐河古城收费站 1713
S240线唐河太山收费站 600
桐柏县政府 900 G312线桐柏耿家庄收费站 900
镇平县政府 3597 G312线镇平城关收费站 3597
内乡县政府 6861 G312线内乡五里堡收费站 6861
西峡县政府 5571 G312线西峡五里桥收费站 5571
方城县政府 2034 S103线方城城关收费站 2034
新野县政府 300 S335线新野涧河收费站 300
南召县政府 530 G207线南召稻田沟收费站 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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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08-002328 宛政办〔2007〕37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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