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7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指导性目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今年以来,我市整体经济运行保持快速发展态势。一季度,全市生产总值完成273.4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1%,全市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7.1%,限额以上工业利润增长15.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0亿元,增长30.8%。根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测算,市政府决定在各县市区已通过的2007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基础上,提出全市财政收入指导性目标,即2007年度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3亿元,比去年增长18.5%;税收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达到69.5%以上。

望各县市区政府及各级财政、国税、地税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征管措施,加大征管力度,挖掘增收潜力,努力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及时分解落实市政府确定的全年指导性计划收入目标任务。

附件:全市2007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指导性目标分解表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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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08-002332 宛政办〔2007〕2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1-26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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