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四月八日
南阳市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法》)已于2008年12月27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由胡锦涛主席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号主席令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同时为纪念“5.12”汶川大地震,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上下共同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根据《中国地震局关于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的意见》要求,为认真做好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实施日和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经市政府批准,拟于4月20日至5月15日在全市集中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防震减灾法》的修订施行,对于指导新时期、新阶段的防震减灾事业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必须认真抓好学习和宣传贯彻。《防震减灾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地震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学校应当进行地震应急知识教育,组织开展必要的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和应急、自救互救知识的公益宣传。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指导、协助、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国务院确定5月12日为“防灾减灾日”,明确要求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普及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险自救互救技能,全面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防震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
此次宣传月活动要以突出宣传《防震减灾法》为重点,利用报刊、网络、广播电视、文艺演出、宣传一条街、地震应急演练等形式多样的广泛宣传活动,营造学习贯彻《防震减灾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端正防震减灾宣传指导思想,推动防震减灾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扩大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影响,增进社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了解,使社会各界进一步熟悉《防震减灾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确保《防震减灾法》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
二、活动内容
此次宣传月活动范围主要包括市防震抗震指挥部成员单位、宛城区、卧龙区防震抗震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全市新闻媒体,各县(市)可参照此方案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活动。
(一)动员发动阶段
为做好此次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定于4月9日召开全市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动员会,市防震抗震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两区负责领导及新闻媒体负责人参加,统一思想,明确责任,按照本方案的任务安排开展各项宣传准备工作。
(二)开展宣传阶段
市、县(区)有关单位要在此次宣传月活动期间结合各自实际,大张旗鼓地开展各式各样的宣传活动,自4月20日起,各单位必须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宣传;全市各新闻媒体必须每周进行三次以上的防震减灾宣传活动报道,大范围、高密度地完成好此次宣传月活动的任务。为突出宣传重点,提高宣传效果,计划按照宣传内容侧重点的不同,将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划分为两个重点时段进行,争取掀起两次宣传高潮:第一个时段自4月20日至5月1日,以宣传贯彻《防震减灾法》为主要内容;第二时段自5月5日至5月15日,以宣传全国“防灾减灾日”、地震常识、应急避险及震后自救互救知识为主要内容。集中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如下:
1、第一时段(4月20日—5月1日)
(1)《南阳日报》刊登《防震减灾法》相关内容。由市委宣传部、市地震局、南阳日报社共同负责组织。宣传部、日报社负责安排宣传版面,地震局负责文章撰写及相关图片组织。具体活动内容是在4月28日—30日南阳日报刊登副市长陈光杰、市地震局局长郭鹏同志的署名文章、《防震减灾法》主要条文及南阳市地震局、南阳市地震工程测试评价中心、南阳市防震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市地震学会简介,配3—5张相关图片。
(2)开展《防震减灾法》宣传一条街活动。由市委宣传部会同市防震抗震指挥部成员单位共同负责,南阳市地震局为活动组织和协调单位。市防震抗震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两区各相关单位,于4月29日9时至17时在卧龙区委至市十五小路段,集中摆放宣传展版,设立咨询台开展宣传。各新闻媒体配合做好媒体报道工作。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中除市地震局外每个单位准备2个宣传版面(版面标准为2.4×1.2米)和1条横幅(6-8米),两个版面的内容分别为单位职能介绍和本行业防震减灾举措。南阳市地震局准备5个版面,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防震减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应急避震常识、自救互救知识等内容。两区科技局(地震办)各准备3个版面,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准备1个版面。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组织安排,确定一名副职负责宣传活动组织,于4月15日前将筹办活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南阳市地震局办公室(电话:63895310)。活动当天由各单位负责宣传活动的领导带队上街,在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版面、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册,宣传防震减灾知识。市五大家领导(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军分区)将在活动当日到现场检查、指导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2、第二时段(5月5日-5月15日)
(1)纪念“5.12”汶川大地震一周年暨首个“防灾减灾日”文艺演出。由南阳市广播电台组织,南阳市地震局协助,于5月12日上午9时至11时在市中心广场或解放广场举行文艺演出,并在活动现场发放防震减灾宣传材料。市广播电台负责组织演员、节目编排及现场直播;南阳市地震局负责制作现场宣传横幅、安排宣传版面、发放防震减灾宣传册;市建委负责场地安排;市公安局负责活动安全保障;各新闻媒体负责新闻报道活动。
(2)《南阳晚报》刊登防震减灾知识。由市地震局、南阳晚报社共同负责组织,在5月6日、5月12日分两期,每期半版刊登地震常识、南阳市地震地质概况、地震应急避险常识、震后自救互救知识等内容。南阳晚报社预留5月6日、12日两天各半个版面,由南阳市地震局准备宣传内容。
(3)南阳市电视台《宛都播报》或《直播南阳》访谈节目。由南阳市电视台组织,南阳市地震局协助,于5月10日前录制完成,在5月10日播放。节目主要介绍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目前我国开展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和指导思想,通过现场提问和连线场外观众,由地震局人员现场回答的方式,介绍南阳地震形势,普及相关防震减灾知识。
(4)开展一次地震应急演练活动。由河南工院组织,市地震局协助,于5月10日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市各家新闻媒体进行相关报道。演练预案由校方与市地震局共同制定,具体组织由校方负责,注意保证师生演练过程中的安全。南阳市地震局在活动现场组织布置宣传版面,向学校师生发放防震减灾宣传册。市教育局于活动当天组织市区各学校负责人到现场观摩。
(三)总结评比阶段
计划在5月下旬,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后,对参加单位宣传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宣传工作不到位的单位提出批评。
三、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的方针,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扩大宣传范围,切实搞好5月1日《防震减灾法》实施日和5月12日“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部署,确保全市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卓有成效地展开。
附件:南阳市防震减灾宣传月活动计划表
主题词:
N001-2009-000566 | 文 号宛政办〔2009〕33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09-05-04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