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五月九日

南阳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全省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64号)精神,为扎实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推进治污减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年活动为载体,全面加强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提高运行效益,确保达标、稳定、规范运营,为实现我市节能减排目标、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质量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1、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规范。全市所有已建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全部实现达标、稳定运营。中心城市和县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符合要求,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正常、污泥处置规范。所有垃圾处理场达到无害化处理等级评定Ⅱ级及以上标准,配套设施、设备齐全,垃圾收集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市及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以上。建设、环保等部门监管到位。

2、污水垃圾处理费应征尽征,运营经费保障到位,征收机构健全,责任落实。2009年年底前,中心城市及县市公共供水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90%,自备井污水处理费征收率达到75%以上,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率达到70%。征收的污水垃圾处理费全部用于设施运营,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3、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管理规范。运营机制有效、协调,人员配备到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全部经过业务培训,全员持证上岗,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台帐、统计报表等资料完备。

4、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新增和改建、续建项目按计划节点推进,新增中央投资项目按期完成。新增1000亿元中央投资有关项目6月底前全部完工;新增1300亿元中央投资有关项目4月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前全部完工。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一)提高运营单位专业化管理水平。各运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制定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规范运营标准、设施设置标准、技术规范、关键岗位操作规程、劳动岗位定员标准、运营成本核算办法、监测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运营管理各项基础工作,抓好岗位操作等具体实施环节,建立健全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台帐、统计报表,及时完成经营过程中的数据收集、分析、处理和反馈,确保设施达标规范运营。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措施;降低运营成本,严格控制岗位人员数量。

(二)建成城镇污水处理自动监控系统。6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厂视频设备安装,实现市环保、省环保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城镇污水处理自动监控系统联网。

(三)实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严格实行城市排水许可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城市排水监测体系,加强对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的污水水质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新建和改造城市排水设施要实现雨水、污水分流,减少水资源污染。

(四)完善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各县市要按照《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完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系统,积极推行“村集中、乡镇运输、县市处理”的做法,加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扩大生活垃圾收集范围,提高收集处理能力,提高垃圾处理场运行负荷率。

(五)加快污水垃圾处理配套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和第二轮污水处理厂建设。各县市要进一步完善支线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能力,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市污水处理厂一期要按要求完成脱氮除磷升级改造工程;要加快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和方城、社旗、镇平、内乡等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要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完善垃圾处理场的渗滤液收集、防洪沟、截污坝、进场道路、防护网(墙)、地下水监测等设施,要按照无害化处理标准的要求,完善配套设施,规范运营。

(六)加大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中心城市和各县市要摸清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底数,理顺征收体制,完善征收机制,落实征收责任,提高征缴率。要建立完善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台帐,坚持县、市、省月报制度。

(七)规范和完善特许经营制度。要按照市场化、产业化、多元化的发展方向,创新运营模式。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经营者实行特许经营。对暂不具备特许经营条件的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要按照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的原则,推进其实现企业化管理。

三、时间安排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年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5月上旬。根据省政府4月27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层层动员,提高认识,明确要求,营造积极参与活动的浓厚氛围,为活动取得实效奠定基础。

(二)具体实施阶段。2009年5月至10月。有重点、分步骤地开展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总结评比阶段。2009年11月至12月。在各县市自查和总结的基础上,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评估,并逐步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南阳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市活动年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各级发改、建设、环保、财政、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运营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发改部门负责污水垃圾处理项目核准等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对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支持。

建设部门全面负责污水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工作,对项目工程质量和进度实施监督管理,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费工作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的审查和资金安排。

环保部门负责对污水处理厂进水、排水水质的监督监测和垃圾处理场环境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控,负责建设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控系统。

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加强对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及国家和我省下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

监察部门要对有关部门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不能稳定规范运营、停运或处理不达标的,处理费征收不到位的,要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方案。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年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载体,各县市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工作落实。2009年5月20日前将工作机构成立情况和实施方案报市活动年办公室。

(二)强化目标管理,落实目标责任。确保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规范运营作为各级政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县市要把工作目标任务具体分解,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逐级负责,层层落实,严格考核。

(三)加强部门合作,加大督查力度。市建设、环保、发改等部门组成3个联合督查组,由处级干部带队,分组包片定期到各县市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定期向全市通报。

(四)加强舆论监督,动员公众参与。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举办广场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及省有关污水垃圾处理运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倡导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增强群众的环境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权益意识。要完善和疏通公众参与的渠道,调动和发挥群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南阳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南阳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光杰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李 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高立业    市监察局局长
李金旺    市建委主任
李甲坤    市发改委主任
赵明喜    市环保局局长
胡云生    市财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李金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63133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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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1-2009-000559 宛政办〔2009〕43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06-05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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