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我市确定的重点项目按时开工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省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09〕96号)要求,现就建立我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审联批对象和范围

联审联批对象主要是我市省“8511”新开项目、省重大工业结构调整项目和市属重点项目。审批范围包括项目达到开工条件所必须具备的手续,主要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项目申请报告的核准、备案项目的审查意见;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项目先行用地审批或用地审批;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审批等。

二、组织实施

为确保我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建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长青为召集人,市发改、国土、环保、监察、规划、文化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见附件)。联席会议由市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召集,定期于每月5日、15日、25日召开,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抽调,实行定期集中办公。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逐月筛选汇总拟开工项目名单,分交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按职责分工办理项目审批手续;根据拟新开工项目安排,汇总各县市区提出的需要市级及以上部门审批办理的事项,对符合审批条件的,分交有关部门限期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分交有关县市区尽快落实审批条件后再次提交;汇总项目审批中的重大问题,经市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分交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办理;对项目审批进度进行督办;通报和督办审批事项办理及项目开工的有关情况。

各县市区要按照省、市联审联批工作要求,尽快建立重点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机构,并于每月1日、10日、20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办理本级审批事项并及时上报本级项目审批进展情况和需要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

三、联审联批程序

联审联批按照“办公室集中汇总、分送有关部门限期办理、联席会议督促推进”的模式运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重点项目的开工节点,逐月汇总开工项目名单,分送市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办理有关审批事项。

(二)市、县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将需要本级办理的项目按照项目审批事项进行分类,分送本级有关部门限期审批办理,并负责督办和汇总办理情况。各有关审批部门要主动与项目单位联系,指导帮助项目单位备齐审批材料和要件,及时予以审批或上报。

(三)市、县市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属于上级审批的项目,组织本级有关部门备齐项目审批材料和要件,督促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核准或转报,每10天汇总一次已报上级部门审批事项并派专人报送上级联审联批办公室。

(四)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项目审批事项对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进行督办。对需要国家有关部委审批、核准的项目,市有关部门要限期上报,并派专人对口衔接,赴省进京坐催。

(五)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汇总全市项目开工情况、审批进展情况以及需要市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提请市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向全市通报,并进行督办。

四、实行审批督办和反馈制度

各级联审联批办公室要建立项目审批督办制度和审批进度反馈制度。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对分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跟踪落实,抓好督办;及时汇总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并向联席会议报告。

附件:南阳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附 件

南阳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朱长青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陈光杰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崔 军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姚国政  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光春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力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甲坤  市发改委主任
李金旺  市建委主任
包建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明喜  市环保局局长
张德宝  市规划局局长
陈华山  市文化局局长
王志鹏  市人防办主任
郭华杰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时德清  市发改委副主任
徐天如  市监察局副局长
邱海涛  市地震局副局长
樊承昌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时德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09-000546 宛政办〔2009〕59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07-02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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