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度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2008年,全市房地产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及全国、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房地产业宏观调控,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在有效改善民生,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方城县等8个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西峡县等4个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一、2008年度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桐柏县政府  方城县政府  南召县政府  社旗县政府
淅川县政府  唐河县政府  南阳市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
南阳市经济适用住房开发中心

二、2008年度全市房地产管理先进单位

西峡县政府  邓州市政府  方城县政府  唐河县政府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全面推动我市房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九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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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09-000549 宛政办〔2009〕5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07-02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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