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意见(2014年8月11日废止或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动员大会精神,推进我市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更好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和河南省次中心城市对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需求,现就实施2009—2012年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攻坚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职业教育工作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促发展的指导方针,办学规模逐步扩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但从总体上看,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市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存在着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学校规模小、办学条件差、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进一步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是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提升南阳综合竞争力,走新型工业化、城镇化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选择;是实现由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推进教育事业协调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抓职业教育就是抓经济、抓就业、抓扶贫、抓投资环境、抓产业竞争力的观念,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进一步增强抓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机遇,加大结构调整和政策支持力度,强力推进职业教育快速健康发展,为南阳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

二、职业教育攻坚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宛、人才强市战略,把职业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突破口,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改革促发展,调整学校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做大做强职业学校,提升职业教育办学水平和服务社会经济能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团化、品牌化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着力构建以中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中职高职相互衔接、职前职后相互沟通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城乡统筹,根据职业教育办学实际和发展需要,明确职业教育攻坚重点。
———坚持政府主导,发挥行业企业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开放式办学格局。
———坚持按照产业布局,整合教育资源,促进优胜劣汰,优化学校布局,调整专业结构,满足经济发展需要。
———坚持促进就业,突出技能训练,实行灵活多样的人才培养模式,增强职业教育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三、职业教育攻坚的主要目标

———职业教育规模迅速扩大。到2012年,高等职业院校由现在的1所(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发展到4所(南阳农校升格为南阳职业技术学院、南阳幼师升格为南阳幼儿师范专科学校、省经济管理学校升格为河南科贸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达到4万人左右;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民办学校,下同)在校生规模达到15万人以上,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均达到1:1的目标。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实用人才、城镇职工就业再就业培训等各类职业培训任务。

———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以实施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等“三项工程”(以下简称“三项工程”)为抓手,采取省、市、县三级共建的办法,在全市重点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重点支持一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力争使职业学校的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图书、仪器设备及生师比力争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学校布局调整取得突破性进展。南阳中心城区以建设职教园区为突破口,各县(市、区)以建设县级职教中心为重点,打破行业、部门界限,调整学校布局,整合职教资源,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水平,做大做强职业学校,使人才培养的规模、结构、质量更好地适应南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2009—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由目前的105所调整到50所左右,办学规模校均达到3000人以上。

———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不断深化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建立。

———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实践能力较强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教学工作与市场需求结合更加紧密,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显著提升,就业质量与就业率明显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职业教育攻坚的政策措施

(一)继续扩大职业教育规模。各级政府要统筹规划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把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作为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举措,调整优化教育结构,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1:1的要求,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增量部分用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职业学校要面向进城务工人员、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或学历教育,提高他们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二)优化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坚持科学规划、城乡统筹,优化布局、盘活资源、提高效益的原则,用3—4年的时间,将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由目前的105所调整为50所左右。其中,公办学校由61所调整为25—28所(市属学校5—8所,县属学校20所),技工学校由10所调整为5所,民办学校由34所调整为20所。通过资源整合,努力办好一批特色鲜明、就业率高、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推动中等职业教育走规模化、集团化、连锁化办学的路子,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健康发展。

1.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实现新突破。以南阳农校、南阳幼师、省经济管理学校为依托,加快建设南阳职业技术学院、南阳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河南科贸职业技术学院等3所高职院校,使我市高职院校由现在的1所发展到4所,在校生规模逐步达到4万人左右。

2.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大发展。以资源整合为抓手,以职教集团为载体,在南阳中心城区重点建设好职教园区,搭建职业教育发展的平台,打造豫西南职业教育的航母。职教园区选址在大学园区(南阳农校新校址附近),预留控制建设用地7000亩左右,分两期进行建设。第一期(2009—2012年)征地3000亩,在实施职教攻坚计划期间,用4年时间完成建设任务。2009年征地500—1000亩,启动职教园区建设工程。第二期(2013—2017年)征地4000亩左右,用5年时间完成建设任务。职教园区内规划建设工业、农业、现代服务、加工制造、建筑、文体艺术等专业类别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民办学校)5—8所,每所学校在校生规模要达到5000人以上。同时,在职教园区建设实习实训中心(含实习工厂)、图书阅览中心、文化体育中心、技能培训鉴定中心(含教师培训)、就业服务中心、教学科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若干个中心,集约用地,节约投资,实现资源共享。各县(市、区)要以职教中心建设为重点,努力办好1-2所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做大做强职业教育。

(三)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以实施“三项工程”为契机,充分发挥中央和省项目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市、县两级资金投入力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水平。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期间,重点建设7所以上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10个以上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性实训基地和1个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重点支持8所以上薄弱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建设。鼓励规模以上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进一步改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条件。加快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的基础能力。

(四)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职业院校发展实际,按照专兼结合的原则,及时核定中等职业学校教职工编制,新增教职工编制主要用于增加专业课教师;根据成人教育发展实际和新农村建设目标,核定并落实乡、村成人学校编制。通过设立特岗,采取特聘、特邀等方式,积极吸引行业、企业学有所长、实践经验丰富的在岗和离退休工程技术人员到职业院校兼职任教,通过培养、培训、引进等形式,不断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到2012年,将全市职业院校专任教师和职业学校校长及职业教育管理干部轮训一遍;完成1000人的专业教师提高培训和5000人的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轮训;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培养培训工程,每年培养培训省、市级骨干教师100名、学科带头人20名、教育教学专家5名,并享受相应待遇。大力推进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落实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到企业或生产一线实践的要求。市重点企业要创造条件,为教师到企业实践提供无偿服务。逐步形成吸引人才、稳定队伍、促进事业发展的良性用人机制。

(五)推进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创新。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充分发挥企业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办学格局。支持企业和行业组织利用资源、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积极吸纳本地骨干企业加盟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校企之间资源共享、合作办学,加强职业教育集团自身建设,增强发展活力。支持公办学校积极吸纳民间资本和境外资金开展以公有制为主导、产权明晰、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新型办学体制探索;推动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和东部地区中等职业学校、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和农村职业学校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六)推进县域农村职业教育发展。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强县(市)创建活动,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的能力。各地要根据当地发展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职教强县(市)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强力推进职教攻坚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到2012年,全市要有80%以上的县(市)创建成为职业教育强县(市)。各县(市、区)政府要在加强职教中心建设的同时,继续加强乡镇成人学校建设。乡镇要统筹农村教育资源,结合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等建设,建设好一所独立建制、单门独院的成人学校,每个行政村依托小学建设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形成以县职教中心为龙头、乡镇成人学校为骨干、村成人学校为基础的三级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七)促进民办职业教育加快发展。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经批准举办的民办职业院校,在建设用地、项目安排、评先奖优等方面与公办职业学校同等对待,在学生资助、税收、银行贷款、职称评定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选择一批办学基础好、学生就业率高、发展潜力大的民办职业院校给予重点扶持,支持其扩大办学规模。经当地政府批准,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可依法以捐赠者姓名、名称命名学校的校名、校舍或者其他教育教学生活设施。鼓励省外、境外组织和个人合作举办职业教育。各级政府可采取出租、转让闲置教育设施等措施,扶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院校的管理,确保其依法办学,健康发展。

(八)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转变职业教育办学思想,推动职业院校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深化办学模式改革,积极探索学分制、分阶段学习等更加灵活的弹性学习制度,全面推动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半工半读的培养模式。健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顶岗实习一年、高职学生顶岗实习半年的制度,在一些专业领域探索两年制中等职业教育。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改革,建设精品课程和特色专业,打造南阳品牌专业,培育特色学校。建立职业院校职业技能竞赛制度,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高职业学校师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水平。加强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教学评估机制。积极探索职业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新途径,强化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建设。切实加强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九)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高等职业院校和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要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加快推进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的毕业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中级职业技能鉴定时,免除理论考核,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便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工学校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毕业生在企业从事本专业(工种)的,在使用、工资福利等方面参照大专学历人员待遇执行。用工单位招录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从取得职业院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加大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营造良好的企业用工环境。

(十)建立完善职业教育攻坚经费保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加大资金筹措、投入力度,实行多渠道筹措经费的办法,积极引导行业、企业和民间资金举办职业教育。

1.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各级财政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教育支出结构,加大对职业教育攻坚的投入力度。将职业教育经费列入市、县(市、区)财政,切实予以保障。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要根据财政支出增长情况和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逐年递增。

2.进一步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从2009年起,市、县(市、区)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继续落实《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关于“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经费的10-20%用于农村职业教育”的规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再就业培训补贴。各级安排的扶贫和移民安置资金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的投入力度,市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的10%要用于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培训。

3.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期间,市、县(市、区)财政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攻坚计划项目建设。国家、省实施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计划、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计划、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计划和薄弱职业学校建设计划中涉及我市的项目,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要求,按照项目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

4.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制度,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国家资助金的配套资金。从2009年起,市、县(市、区)财政都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特困学生。探索并逐步实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5.落实省政府制订的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核定的职业院校收费标准。积极建立政府购买职业教育培训服务的制度,落实乡镇成人学校培训经费,发挥职业教育攻坚经费的效能。

6.职业院校收入的学费用于职业教育攻坚的比例不得低于30%。中等职业学校经主管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批,可以使用非教育资产作抵押或收费权作担保,筹措发展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各级政府、办学主管部门不得以学费冲抵财政拨款,或以任何方式提留、挤占和挪用学费。

(十一)落实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经批准建设或扩容的职业院校基本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房屋拆迁管理费和河道管理费等。对经批准用于教学用房、实验室、操场、图书馆、办公室及师生员工食堂、宿舍征用的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对国家拨付事业经费和企业办的职业院校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凡共建有实训基地的企业,可以优先在职业学校选用毕业生。凡建有校内实训基地的职业学校,可优先获取国家、省、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的支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职业院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市、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规划本地区各类教育资源,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新校区后腾出的老校区,当地政府应优先用于基础教育事业;经批准也可参照我省高等学校老校区土地置换办法,将老校区土地置换收益全部用于新校区建设,扩大办学容量。

五、切实加强职业教育攻坚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南阳市人民政府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攻坚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责任。建立政府统筹、部门参与的职业教育攻坚机制。各级政府都要把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职业教育攻坚实施方案,采取得力措施,按期完成攻坚任务。政府主要领导是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政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附件2:职业教育攻坚经费筹措及职责分工)职业学校要强化市场意识,突出办学特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三)建立考核机制。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攻坚目标责任书,将攻坚任务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对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每年对县(市、区)政府攻坚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攻坚计划结束后,市政府将对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对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

(四)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职业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宣传技能型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突出业绩,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攻坚工作,营造职业教育攻坚的良好氛围。

附件:1.南阳市人民政府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职业教育攻坚经费筹措及职责分工  

附件1

南阳市人民政府
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职业教育攻坚计划顺利实施和任务如期完成,市政府决定成立南阳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长青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振强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 伟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甲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贺国勤  市教育局局长
胡云生  市财政局局长
张书报  市人事局局长、编办主任
何新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德宝  市规划局局长
李金旺  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包建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树华  市国资委常务副主任
谢广平  市农业局局长
赵玉坤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扶贫开发办主任
高新运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贺国勤(兼)。副主任:李英世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附件2

职业教育攻坚经费筹措及职责分工

一、经费筹措

2009年至2012年,全市多渠道筹措职教攻坚经费12亿元:

(一)财政专项投入2亿元(不含人员经费、中央、省财政支持经费)。其中,市财政投入0.8亿元,县(市、区)财政投入1.2亿元。

(二)教育费附加投入3.5亿元。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要达到30%。

(三)社会筹资2亿元。鼓励行业、企业、社会力量投资职业教育。

(四)资源整合后进入职教园区的中等职业学校老校区土地、资产置换筹资3亿元。

(五)职业学校自筹资金1.5亿元。支持学校利用银行贷款加快学校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攻坚经费使用原则:按“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原则,市财政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职教园区建设、省级和市级示范性职业院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及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奖励等。县(市、区)职教专项经费、城市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本地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职教中心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培训。行业、企业、社会力量和职业院校筹措的职业教育资金,主要用于所办职业院校改善办学条件和教师培训。

二、职责分工

(一)各级政府责任

1.市政府责任: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教育攻坚经费,明确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攻坚工作责任,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督导、检查所属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攻坚工作。整合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重点建设职教园区和一批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形成中等职业学校为骨干、辐射到乡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

2.县(市、区)政府责任:负责本地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制定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实施方案,落实职业教育攻坚经费,完成职业教育攻坚任务。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确保初中毕业生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整合职业教育和培训资源,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重点办好1-2所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指导乡(镇)办好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实用技术和扶贫开发等各类职业培训工作。

(二)市政府有关部门责任

1.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组织协调,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和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的相关工作。制定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省、市级示范性职业院校、省、市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改善办学条件,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推进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建设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和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协同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事局、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物价局等部门,按照省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收费标准、教职工编制标准抓好落实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要求,筹集用于职业教育攻坚的社会资金、学费收入。指导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职业教育发展和职业学校基础能力建设纳入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全市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继续落实2005-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计划。指导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3.市财政局:按照确定的职教攻坚的投入政策,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落实市级职业教育攻坚专项资金和各项配套资金。会同市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落实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教育经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逐步实行农村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办法。督促各地按照市政府要求,落实用于职业教育攻坚的财政资金。

4.市人事局、编办:会同市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和管理办法》,落实职业教育教师核编工作、职业学校教师选聘工作和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的相关待遇。指导县(市、区)人事、编制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5.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劳动力资源需求情况调查,定期向全市职业院校发布技能人才需求信息。制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督促、指导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落实职业教育攻坚任务。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落实职业院校学生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规定。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大监督处罚力度。指导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6.市农业局: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加强农业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指导县(市、区)农业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7.市建委: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相关政策。把职业院校建设纳入城乡规划。认真做好校舍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简化手续,搞好服务。指导县(市、区)建设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8.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相关政策。在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将职业院校建设用地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保障用地。指导县(市、区)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做好职业教育用地规划和用地保障工作。

9.市国资委:指导和督促市管企业开展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积极为职业院校提供实习培训场所和兼职教师。

10.市扶贫办:落实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市农村贫困地区劳动力界定、培训和转移服务工作。指导县(市、区)扶贫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11.市地税局:加强对企业提取的职业教育经费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审核,督促企业依法提取、合理安排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促进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县(市、区)地税部门做好职业教育攻坚工作。

二○○九年七月九日

主题词:职业教育 攻坚 计划 2014 11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09-000427 宛政〔2009〕52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07-21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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