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关于南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方案的通知(2014年8月11日废止或失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南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八日

南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七月八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63号)精神,加快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资源整合步伐,优化学校布局,做大做强职业学校,提高办学质量和规模效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接受优质职业教育的需求,推动我市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改革,打破行业、部门界限,合理调整布局,进行资源重组,实现优胜劣汰。重点支持一批规模较大、特色鲜明、就业率高、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整合、培育一批符合市场需求、有发展前景、充满活力的中等职业学校,淘汰一批办学条件差、学校规模小、社会效益低且无发展前途的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城乡统筹,合理布局;
———以市为主,分级实施,分类整合;
———服务产业,培育特色,完善体系;
———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扎实推进。

三、目标任务

2009—2012年,在我市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期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由目前的105所调整到50所左右。其中: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由61所调整为25—28所(市属学校5—8所,县属学校20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由34所调整为20所(市区10所,县10所),技工学校由10所调整为5所,办学规模校均达到3000人以上。到201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数由目前的3万多人增长到5万人以上,在校生数由目前的11万多人增长到15万人以上,实现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数和在校生数均达到1:1的目标。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水平,培育特色学校,打造品牌专业,努力构建融学历教育、技术培训、技能鉴定、科技服务为一体的,具有南阳特色的中等职业教育体系。

四、具体指标

(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

以职教园区建设为平台,以专业为纽带,对现有的18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分类别进行资源整合,拟建设工业、农业、现代服务、加工制造、建筑、文体艺术等专业类别的中等职业学校5—8所。整合后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要逐步建设成为办学有特色、就业率高、办学规模在5000人以上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

(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

对现有43所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资源整合,保留20所学校。各县(市、区)要以职教中心建设为重点,努力办好1—2所规模在3000人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

(三)技工学校

对现有10所技工学校进行资源整合,保留5所学校,其中市属技工学校2所,县属技工学校2所,民办技工学校1所。

(四)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对现有34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资源整合,保留20所学校,其中南阳市区保留10所学校,各县保留10所学校。对连续3年每年招生不足200人、在校生规模达不到600人规模的民办学校,本着自愿协商、互利共赢、有利于发展的原则,由学校自行寻找合作伙伴进行整合。鼓励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进行优化组合,采取股份制、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资源。

五、建设重点

(一)职教园区建设。在南阳中心城区重点建设好职教园区,搭建职业教育发展的平台,打造豫西南职业教育的航母。建设规划:在大学园区(南阳农校新校址附近)预留控制建设用地7000亩左右,分两期进行建设。第一期(2009—2012年)征地3000亩,在实施职教攻坚计划期间,用4年时间完成建设任务。2009年可先征地500—1000亩,启动职教园区建设工程。第二期(2013—2017年)征地4000亩左右,用5年时间完成建设任务。职教园区内规划建设工业、农业、现代服务、加工制造、建筑、文体艺术等专业类别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民办学校)5—8所,每所学校在校生规模要达到5000人以上。同时,在职教园区建设实习实训中心(含实习工厂)、图书阅览中心、文化体育中心、技能培训鉴定中心(含教师培训)、就业服务中心、教学科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若干个中心,集约用地,节约投资,实现资源共享。资金筹措:2009—2012年,全市筹措职教攻坚经费12亿元。职教园区建设资金筹措以职教攻坚经费为支撑,采取政府财政投入、城市教育费附加集中使用、社会筹资(企业、个人、民办学校投资及招商引资)、合并撤销学校资产置换资金、职业院校自筹资金、利用银行贷款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建设。

(二)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建设好职教中心,办学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

六、时间要求

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条件成熟一所整合一所,保证在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实施期间(2009—2012年)完成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任务。各县(市、区)要在2009年7月底前制定布局调整方案,并分别报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保障措施

(一)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牵涉面广、任务重、难度大、政策性强,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南阳市人民政府职业教育攻坚领导小组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规划统筹与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合作,共同做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调整工作。

(二)根据学校布局调整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教职工编制和领导职数,解决好人员调整、分流问题,足额补充缺编教师、特别是专业课教师。

(三)搭建融资平台,通过财政投入、社会筹资、学校自筹、利用银行贷款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布局调整所需经费。对合并、撤销学校的资产,要进行清产核资,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合并及撤销学校所在区域中小学教育资源不足的,采取政府购买的办法,优先改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中小学教育资源饱和的,采取土地置换的方式筹措资金。无论是政府购买设置中小学校或是学校资产置换,所得资金要全部用于职业学校建设。

(四)布局调整工作期间,各学校要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校教学、后勤等各项工作的管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思想稳定,确保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的稳定,确保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平稳、有序、如期完成。


南阳市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七月八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63号)精神,加快建设一批特色鲜明、规模较大、质量较高、起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中等职业学校,全面提升我市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09—2012年,重点建设7所以上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民办学校,下同),按年度、分批次稳步推进。通过实施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全面提升职业学校的办学实力、改革能力和发展水平,并发挥其引领、骨干和辐射作用,带动全市职业学校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办出特色。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方针;坚持扶优促强、示范引领,特色鲜明、合理布局,公办民办一视同仁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目标任务。

三、建设重点

学校综合建设。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要以提高学校综合实力为目标,在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上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上成为改革的先锋;在学生职业技能和素质的全面养成、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就业指导与服务上树立起标杆。

重点专业建设。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要以专业建设为龙头,加强校企合作、工学交替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注重校内实训与校外顶岗实习相衔接,确保学生有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工作经历。加强“双师”结构和“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逐步形成由行业企业一线技术人员兼职讲授实践技能课程的机制,重视提高专任教师的综合职业素养与实践教学能力。

社会服务能力建设。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要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积极为社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企业和社会分享学校资源优势。重视教师技术开发服务能力的培养,引导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区服务。

四、遴选条件和实施步骤

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由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审核、申报,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联合评审确定。涉及基本建设项目的,按有关程序审批。经省审批确定的项目,市里将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接受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暂停对该学校项目的支持。

(一)遴选条件

推荐申报的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必须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并且办学特色鲜明,成绩突出,就业率高,当地政府重点支持。基本条件如下:

1.管理水平先进。学校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办学理念先进,办学定位准确,具有科学决策能力和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管理机构健全。

2.办学实力领先。学校办学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有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校内外实习实训条件,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现代化水平较高。

3.事业发展较快。近年来学历教育招生和非学历培训人数较多并且持续增加。建立了办学条件好、工学结合紧密、教学质量高、就业前景好的若干骨干专业。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较高。

4.改革创新突出。改革意识较强,运行机制灵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广泛吸引行业企业参与办学,建立了稳定有效的校企合作机制和顶岗实习制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成效显著。

5.服务能力较强。学校发展方向、专业设置和办学模式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承担面向区域产业发展的社会培训,主动为行业企业提供应用技术开发等科技服务,在区域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明显的带动作用。

6.政策环境良好。当地政府重视职业教育发展,职业教育办学经费有保障,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管理体系健全。

(二)实施步骤

根据省教育厅等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规划,我市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创建活动具体实施步骤为:

2009年(第一批),申报2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并及时总结经验,为以后各批次项目建设提供工作基础。
2010年(第二批),申报、建设3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完成第一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并接受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验收。
2011年(第三批),申报、建设3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完成第二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并接受省级验收。
2012年(第四批),申报、建设2所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完成第三批、第四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并接受省级验收。对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五、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

实施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按照市县为主、省级引导、广泛吸引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进行多渠道筹集,省、市、县共同建设;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切实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按照项目学校的隶属关系,同级财政或项目学校自筹配套资金要不少于省财政引导资金总额,并应与省财政引导资金同步足额下达。项目学校要统筹安排使用不同渠道下达或筹集的专项资金,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建设项目的总预算及年度预算。项目预算是项目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学校总体预算。

市、县两级要加强统筹与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形成政府统筹、行业指导、企业参与和学校具体办学的新的运行机制。要指导学校深化改革,引导其依法办学、规范办学。鼓励学校大胆改革创新,认真研究并及时解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工程如期顺利完成。


南阳市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七月八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63号)精神,切实加强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学校基础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09—2012年,争取省财政支持8所以上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含技工学校、民办学校,下同)。重点支持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工程的实施,使我市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规模逐渐扩大,教育教学设施、实习实训等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教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提升。

二、基本原 则

坚持市、县(市、区)政府主导、分步实施,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统筹兼顾、突出特色,公办民办一视同仁的原则,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的目标任务。

三、遴选条件和实施步骤

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由县(市、区)政府或部门推荐,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审核并报省审批。涉及基本建设项目的,按有关程序审批。经省审批确定的项目,市里将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接受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对年度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学校,暂停对该学校项目的支持。

(一)遴选条件

各县(市、区)推荐申报的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应为实施学历教育、独立设置、县(市、区)政府重点支持、就业率高的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且具备下列条件:

1.办学特色鲜明,定位准确,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技能型人才培养紧密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毕业生深受行业与社会的欢迎。
3.办学条件基本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实施步骤

2009———2012年,南阳市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分年度实施步骤如下:
2009年(第一批),申报2所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并及时总结经验,为以后各批次项目建设提供工作基础。
2010年(第二批),申报3所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完成第一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并接受省级验收。
2011年(第三批),申报3所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完成第二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并接受省级验收。
2012年(第四批),申报3所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完成第三批、第四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的项目建设并接受省级验收。对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

四、资金投入和政策保障

实施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按照市县为主、省级引导、广泛吸引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进行多渠道筹集;按照统一规划、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结余留用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在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的同时,市、县(市、区)财政和项目学校要积极筹措专项建设资金,同级财政或项目学校举办者要按省财政支持资金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项目学校应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建设项目的总预算及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不同渠道下达或筹集的专项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是我市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我市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紧密结合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统筹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南阳市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市教育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七月八日)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等4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9〕63号)精神,切实推进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增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09—2012年,以省财政专项资金为引导,市、县(市、区)财政加大投入,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民办学校,下同)中支持建设10个以上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性实训基地,1个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

通过省、市、县共建一批专业性实训基地和区域性公共实训基地,充分发挥这些基地的骨干作用和带动作用,全面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为培养培训高质量技能型人才提供条件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政府主导,分步实施;创新机制,资源共享;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

三、遴选条件和组织实施

(一)遴选条件

1.学校办学方向明确,特色明显,就业率高的省级以上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3000人以上,近三年毕业生累计2000人以上。

2.实训基地拟建设的专业应开办3年以上,且连续招生,专业学历教育在校生数600人以上。坚持就业导向,本专业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连续三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训体系完整、结构合理、设施性能先进,能完全满足学生的各种专业技能训练和实验要求;实验实训及附属用房生均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能够满足需要。

3.当地政府或学校主管部门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经济发展和人才开发规划,对实训基地建设有明确的支持和扶持政策,逐步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对实训基地设立专项资金并切实拨付。

4.学校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培训技能型人才成果显著,为其他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提供有益经验。

(二)组织实施

1.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采取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推荐,由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审核并上报省教育厅等部门审批。涉及基本建设项目的,按有关程序审批。经省审批确定的项目,市里将对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接受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的考核验收。对实训基地项目执行不力,特别是配套资金不落实的项目单位,暂停对该项目的支持。

2.各县(市、区)及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省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专业性实训基地的项目数量,按照当年在校学生规模和当年招生任务的完成情况确定。

四、保障措施

实施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按照市县为主、省级专项资金引导、广泛吸引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进行多渠道筹集,省、市、县共同建设。在积极争取省财政项目资金支持的同时,市、县(市、区)财政和项目学校要积极筹措专项建设资金,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对省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同级财政或项目学校举办者要按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确保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的实施。项目学校应科学、合理编制本校建设项目的总预算及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不同渠道下达或筹集的专项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要建立开放运行、自我发展的机制,面向学校,面向社会,主动提供实习实训服务,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作用。

主题词:南阳市 人民政府 政府办公室 教育局 市中 中等职业学校 布局调整 实施方案 的通知 2014 11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09-000509 宛政办〔2009〕67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07-22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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