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河南省有关科技成果鉴定和科学技术奖励的精神,结合我市情况,现将南阳市2009年度科技成果鉴定和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鉴定范围
1、列入县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已经完成计划任务书(合同书)的规定要求;
2、列入省直厅局、市直局委科技计划内的项目;
3、科技计划外重大科技项目。
二、申请科技成果鉴定程序
1、申请工业、农业、软科学类项目鉴定的单位需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和《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书面文本及电子文本各一份,提供项目鉴定技术资料八套,《科技鉴定申请表》由县(市、区)科技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市科技局成果科。
2、申请医疗卫生类项目鉴定的单位需填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书面文本及电子文本各一份,提供项目鉴定技术资料十套,《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由县(市、区)科技局或市卫生局盖章后,报市科技局成果科。
3、申请省级鉴定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计划外重大科技项目的鉴定要求同上,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查后上报省科技厅批准鉴定。
三、申报科技进步奖项目条件
由市科技局组织鉴定、省科技厅组织(或委托)鉴定以及其它具有鉴定资格的单位组织鉴定的应用技术、科学理论、软科学研究成果以及优秀科技著作,具有市级以上先进技术水平,并有一定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经市科技成果登记后均可申报。
四、申报科技进步奖材料
1、《南阳市科学技术奖励申报书》三份。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3、全套鉴定技术资料一份。
4、科技成果项目简介二份。
以上材料需使用A4纸打印,报送市科技局成果科,申报材料概不退回,请申报单位自留底稿。
科技成果鉴定的技术材料要求及鉴定和奖励的所有表格均可从南阳科技信息网(公告栏)上下载,网址为http://www.nysti.ha.cn。
六、时间安排
1、2009年度科技成果鉴定受理时间:医疗卫生项目6月30日前报市科技局成果科统一组织鉴定;工业、农业及软科学类项目鉴定为常年受理,申报2009年度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需在10月15日以前完成鉴定。
2、2009年度科技进步奖申报时间:医疗卫生类项目为8月20日—31日;工业、农业及软科学类项目为10月15日—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郭全章 袁廷海 王晓星
电 话:63180700
南阳市科技局
2009年2月9日
主题词:
N040-2009-000015 | 文 号宛科[2009]03号 |
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2009-08-06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