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3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08〕1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测绘工作,强化对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和管理,提升测绘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保障能力,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测绘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全市测绘工作

(一)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意义。测绘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公益性、前期性的工作,是准确掌握国情国力,提高管理决策水平的重要手段。测绘工作又是反映城市化信息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是国家的战略性资源。加强测绘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需求。对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等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测绘工作涉及国家秘密,地图体现国家主权和政治主张,全面提高测绘在国家安全战略中的保障能力,确保涉密成果的安全,对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至关重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测绘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数字南阳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稳步推进,测绘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地理信息产业正在兴起,测绘保障作用明显增强。但是,在测绘事业发展中还存在着基础地理信息资源短缺、公共服务水平较低、成果开发利用不足和统一监管薄弱等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各方面对测绘的需求不断增大,测绘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提供测绘公共服务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测绘工作,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突出重点、超前规划,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促进测绘成果有效利用,切实提高测绘保障服务水平,确保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测绘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作为测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宣传普及测绘法律法规为关键,以建立体制机制为基础,以主动服务为根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加快基础测绘建设步伐,建立健全测绘管理体制,加强测绘市场管理和测绘公共服务,不断提高测绘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测绘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对房产测绘、地籍测绘和其它重大建设项目测绘质量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外国组织或个人来我市测绘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测绘成果管理,完善测绘项目备案、测绘成果汇交、质量监督检查等制度,强化测绘成果保密和使用监管。加强对测绘市场的严格管理,把好事前市场准入、事中督促检查和事后质量验收环节,查处无测绘资质、超限额、超越资质等级许可范围等违法测绘行为。切实建立健全地图市场及网上地图的社会管理机制,积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日常巡查和联合拉网式的方式作好执法检查工作。要以2009年5月6日国务院颁布的《基础测绘条例》为契机,以“数字城市”、“数字县域”、“数字乡镇”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基础测绘步伐,根据测绘需求,建立起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的定期更新机制。

二、切实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一)加快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基础测绘条例》,科学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加快本地区的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市国土资源局要对全市基础测绘项目统一管理、统一实施、统一汇交、统一更新、及时发布,确保基础测绘成果现势性和实用性,积极推进基础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会同市发改、财政部门做好全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的立项、计划、预算、实施工作;紧密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需求,在各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基础上,加强资源整合和数据库完善,为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信息数据库提供科学、准确、及时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要充分利用国家、省配套资金,争取上级测绘主管部门技术上的支撑,尽快将我市纳入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国家试点城市,抓紧更新我市城市规划区1:500、1:2000、1:5000的地形图(DLG)、正射影像(DOM)、数字高程模型(DEM)的制作及数据库建设工作,建设我市统一、权威、标准的公共服务平台;市、县两级1:2000及更大比例尺地图3年到5年要更新一次。要进一步加强测绘航空摄影及GPS连续运行基站(CORS)建设和管理。

(二)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快建立市级与县级以及国土资源部门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地理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明确共建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充分利用现有的和规划建设的信息化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直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基础测绘成果的基础性和重要性,统一使用国土资源部门的基础测绘成果。按照“需求牵引、共建共享”的原则,建设本专业信息系统时,要在建立的统一规范基础地理框架数据平台上进行。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书面征求国土资源部门的意见,有适宜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的测绘成果。依法推进测绘项目汇交制度,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汇交的成果依法积极地二次用于经济社会建设。

(三)加快测绘公共产品开发。积极推进基础测绘成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的应用,加快建立和完善基础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基础地理资源高效利用。充分发挥测绘在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处理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以及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等方面的作用。编制公众版专题地图和地图集,丰富地图品种,打造精品地图,繁荣地图文化,满足广大民众对地理信息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公益性地图网站建设,提高测绘公共服务质量。加强对农村公益性测绘服务,稳妥推进数字乡镇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开发适用的综合地理信息系统。通过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开展试点示范等方式,建设各类基于地理信息的政府管理与决策系统。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测绘保障机制,为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提供及时的地理信息和技术服务。

(四)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各县市区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管理、协调工作。统筹规划地理信息产业优先发展领域,尽快研究制定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政策和促进其健康快速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等政策。鼓励引导地理信息骨干企业,尽快掌握产业核心技术,鼓励开发利用增值服务和商业服务,促进智能交通、现代物流、车载导航、手机定位等新兴服务业的发展。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地理信息的社会化应用,提高测绘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妥善处理地理信息保密与利用的关系,认真贯彻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和有关管理办法。

(五)加强测绘科技创新和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科技兴测战略,健全测绘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扶持、引导和规范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培育具有创新能力的地理信息企业。充分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强对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的改造和优化升级,切实提高基础地理信息的现势性。进一步加大测绘标准化工作力度,健全测绘标准形成机制,形成更加完善的信息化测绘技术体系和基础测绘标准体系,重点加快我市新一代测绘基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库与管理,不断提高我市地理信息标准化水平。加强测绘基础理论研究和软科学研究,加快高精度快速定位、高分辨率卫星遥感、影像自动化处理、地理信息网格以及信息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关键技术攻关,显著提高我市测绘科技的整体实力。推进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促进地理信息获取实时化、处理自动化、服务网络化、应用社会化。

三、切实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

(一)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各县市区政府和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地理信息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全市统一领导,县市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根据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联动,把整治方案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务求全市地理信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逐步建立部门共同责任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我市地理信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完善测绘质量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测绘质量是国家信息化发展和重大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保证,是提高政府管理决策水平的重要途径。各县市区要推进政策研究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健全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测绘质量监理制度,加强对房产测绘和导航电子地图、重大建设项目等的测绘质量监督。市国土资源局对全市测绘质量实行统一监管,要重点加强对影响面广、社会反映强烈的重大测绘项目和重大建设工程测绘项目质量的监督检查。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单位和测绘项目质量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基础测绘项目的质量,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监督管理;非基础测绘项目的质量,由项目实施地的国土资源部门监督管理。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健全包括质量信用情况在内的测绘信用档案公示制度,加强测绘项目招投标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通过有关信息查询,现场巡查等多途径加强测绘市场监管,提高测绘任务备案率。

(三)加强测绘资质管理。进一步加强测绘资质管理,从事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提供等测绘活动必须依法取得测绘资质证书。要建立测绘资质准入制度,按照《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做好测绘资质的初审转报工作。要建立测绘资质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逐步实现测绘资质由“重资质、重审批”向“重资质,重监管”转变。要建立测绘资质事后监管机制,认真做好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工作,保证持证单位依法合法开展测绘业务。

(四)加强地图市场监督管理。市地图市场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要发挥协调作用,提高联合执法能力,在落实地图市场日常监管的同时,开展地图市场检查。要以网上地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的监管。各县市区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加大地图市场的综合监管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图编制的管理,完善地图审核制度,严把地图审核关,广泛开展国家版图意识教育活动,在中小学生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进一步突出国家版图意识和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意识教育;要将展会、户外展示地图监管工作纳入到地图市场巡查中,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使用中国示意性地图的参展单位在登载、展示、印刷之前,依法报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批准、备案,严防问题地图流入展会。

(五)加强对外国组织或个人来宛测绘活动的监管。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各县市区尤其是敏感地区的国土资源、国家安全、公安等部门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建立测绘执法的监管网络,密切关注外国组织或个人来宛测绘活动。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政府报告,在注意方式的前提下,依照测绘法律,一查到底,查出结果,堵塞重要地理信息非法出境。

(六)加强涉军测绘管理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树立国家安全和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深刻认识加强涉军测绘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军地测绘活动“信息通报、配合查处、案件移送”等制度。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测绘项目登记备案工作,凡可能涉及到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要主动与当地驻军联系,对发现涉军测绘活动的,要配合军方和国家安全部门查清事件原因,确认测绘活动是否涉密,依法妥善进行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测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牢固树立“经济社会要发展,测绘是基础,测绘要先行”的理念,抓好测绘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把地理空间框架和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作为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市国土资源局要充分发挥主导协调作用,强化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指导检查各县市区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的实施,加强测绘市场和地图市场的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反测绘法案件。市政府法制局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有关测绘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发文前的合法性审核,保障其内容合法、有效、切实可行。市编办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指导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建立健全测绘行政管理机构,完善测绘行政执法主体。市财政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要制订公共测绘投入和监督的具体实施办法,规范基础测绘分级投入。市科技局要将测绘科技自主创新纳入市科技创新体系,并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加强测绘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具体实施办法,在市级科技基金计划中对测绘科技创新给予支持。

(二)完善测绘投入机制。市级基础测绘投入要随经济发展逐年增加,达到全省市级基础测绘投入的平均水平,确保《南阳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对公共应急测绘保障、测绘科技创新、测绘与地理信息标准化等方面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要将基础测绘投入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实现持续增长。按照公共财政向基础测绘倾斜的原则,将基础测绘工作纳入财政保障的重点,加强财政经费使用的监管和绩效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南阳市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会同财政部门做好基础测绘投入预算、计划及实施工作。

(三)建立健全测绘行政管理体制。加强对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测绘管理机构。市国土资源局作为我市测绘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编制全市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提供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保管、维护、更新和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测绘项目及大型测绘工程项目的审批、报批工作;管理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组织指导基础社会化服务;管理全市测量控制系统和测量标准化工作;依法审核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管理地图编制工作,审核地名在地图上表示和向社会出版及展示的地图;承办全市各类测绘单位资格审核、认证的上报和测绘任务登记工作;监督管理地籍测量质量和确认地籍测绘成果;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负责市规划控制区的测绘、坐标系统的建立、修正及保护工作。要按照统一、协调、有效的原则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职责,落实管理力量和工作经费,增强工作能力。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国发〔2007〕3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7〕30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测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08〕11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县级测绘管理机构执法主体地位落实,落实县级测绘管理机构、职能、人员和工作经费,确保测绘行政管理人员不少于两人;进一步明确乡镇国土资源所测绘管理职能。

(四)加强测绘队伍建设。在全面提高现有测绘管理人员素质的基础上,积极引进高素质测绘管理人才。完善以测绘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继续教育、在职在岗培训相结合的测绘人才培养体系,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着力打造具有较高素质的行政执法、经营管理、技术骨干三支人才队伍,使队伍建设很好适应我市测绘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加强现代化测绘装备建设,建立突发事件告急处理测绘装备体系,加强基础测绘生产基地的设施和装备更新,提高野外测绘高新技术装备水平。

(五)加强测绘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媒介,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宣传活动,尤其要做好对政府有关部门及测绘从业单位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熟悉测绘、应用测绘、重视测绘、支持测绘,营造测绘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六)完善县市区测绘管理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测绘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和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综合评价和考核办法。认真作好责任目标考核的组织实施,使其成为衡量工作优劣的重要依据。

二○○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测绘工作 意见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09-000417 宛政〔2009〕69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10-27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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