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科技局系统开展普法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意见

各科室、二级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决定从 2000 年起至 2004 年实施普法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第四个五年规划的指导思想是高举宪法旗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科教兴宛重点任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深入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知识,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专业法律知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社会主义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促进科技事业的依法管理,为综合治理和科技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主要内容

1 、继续学习宪法,认真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深入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等。

2 、有针对性地选学第四个五年规划期间已学过的有关法律、法规,还可以根据实际学习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法律,如水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食品卫生法等。

3 、根据科技工作要求,在本系统中重点学习《科学技术进步法》、《专利法》、《技术合同法》等专业法规以及与科技工作有关的条例、法规和地方性的实施办法。

三、步骤

第一步:准备阶段,从现开始到年底完成主要工作: 1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第四个五年规划; 2 、组织购买普法教材,做到人手一册; 3 、认真开展试点工作、总结和推广经验; 4 、培训骨干; 5 、进行思想发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普法活动。

第二步:实施工作按照规划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不搞一刀切,一定在 2004 年底前完成考核任务。

第三步:考核验收,根据普法工作的进展情况,对下属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抽查,每年下半年统一参加全市组织的考核工作。 2004 年下半年各单位进行自查,并写出自查验收报告。

四、方法

1 、坚持以自学为主,每月第一、第三周的二、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由局领导进行辅导。

2 、结合科技工作具体情况,购买一些有关的法制教育录像片进行统一学习。

五、要求

1 、局成立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韩敬民、副组长王修志,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承办。

2 、把普法教育活动纳入本部门目标管理范围,作为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考核的责任目标之一。

3 、对普法教育活动所需的经费要予以保证,对购买教材、教学片要予以解决。

4 、各单位要认真负责,确保整个普法教育的工作健康、顺利开展。

 

 

 

 

 

 

南阳市科技局

二 00 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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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40-2009-000044 宛科[2002]43号
科学技术局 2009-12-30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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