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科室、二级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入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切实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创造一个舒适安全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现将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实施意见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安定,建立起扶正祛邪的制约机制,发扬无私奉献、尊老爱幼、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提高人们的文明素质,提高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

二、标准

1 、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现象,无刑事案件,治安稳定。

2 、规章制度健全,落实措施得力。

3 、环境优美,公共设施管理规范统一。

4 、遵守社会公德,邻里和睦相处,关系融洽。

5 、文明教育措施落实,文明程度高。

三、活动方法

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是根据党中央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全面推动综合治理措施在基层落实的有效载体,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开展创建活动,有利于提高群众遵纪守法观念和维护治安的积极性,改善社区环境和社会风气,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要把创建安全文明小区活动与开展的创建文明户活动结合起来,把创优争先落实到每家每户。一是建立家属院管理制度,以楼道为单位,选出一位热心服务的同志为楼道长,楼道卫生轮流打扫,安全保卫轮流值班。二是组织家属人员开展丰富多彩的联谊活动,增进了解与交流,参与管理,献计献策,对生活区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户,定期检查。四是及时总结评比,对住户和包干区之间进行评比,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南阳市科技局

2002 年 4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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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40-2009-000043 宛科[2002]37号
科学技术局 2009-12-30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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