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把《关于创建文明城市几项具体活动的意见》(宛文明 [2001]6 号)文件精神落到实处,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南阳形象、城市形象大讨论、月评 10 件好事和评最好、最差活动为载体,动员全委干部职工,广泛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增强树立南阳形象、城市形象、市民形象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内容与形式
一是开展南阳形象、城市形象大讨论活动,包括“现代公务员新形象”、“现代职工新形象”、“现代家庭新形象”、“现代妇女新形象”和“现代青少年学生新形象”等系列讨论活动,主要采取学习讨论、演讲报告、宣传教育等形式。二是开展评好人好事,评最好、最差活动,主要采取检查、评比、通报等方式。
三、时间安排
8 月下旬至 10 月上旬为宣传发动、安排部署阶段;
10 月中旬、下旬为查摆问题、分析原因阶段;
11 月上旬至 12 月上旬为研究制定整改措施阶段;
12 月中、下旬为小结、检查考评阶段;
2002 年 1 至 4 月为整改阶段;
2002 年 5 至 6 月为总结上报阶段。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首先,要组织全委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市里实施意见,使大家从思想深处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南阳加快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对外开放的重要条件,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也是我委文明单位自身性质的必然要求,从而增强大家自觉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其次,要健全和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做到规化、内容、时间、考勤、考核“五落实”。第三,利用党日活动时间和周二、五下午学习日,重点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南阳市文明市民教育读本》。第四、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城市管理法规和文明言行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努力使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起“人人都是南阳形象,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人人维护南阳形象”的大局意识,激发大家从我做起,提高素质,以实际行动为南阳整体形象增光添彩。
(二)以“创文明城、树新形象”为龙头,深入开展群众性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1 、继续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科室、家庭、个人,并列入目标考核。
2 、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创建全国科教兴市先进城市的基础条件,列入软科学重大计划项目。
3 、继续在市科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单位开展文明科室、文明个人和文明家庭的评选活动,抓好文明细胞建设。开展评最好、最差活动,鼓励先进,鞭策落后。
4 、广泛开展“现代公务员新形象”、“现代职工新形象”、“现代家庭新形象”、“现代妇女新形象”和“现代青少年学生新形象”等系列讨论活动。
5 、广泛开展维护南阳形象、创建文明城市好人好事评选活动,教育干部、职工自觉遵守履行南阳市《市民文明公约》和《居民文明守则》,营造文明意识,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6 、加强路长单位管理工作,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
7 、切实搞好庭院净化、绿化、美化活动,努力创建园林化单位。
8 、按照市科委《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工作的意见》,加强综合治理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开展,委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主任朱传义同志为组长,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谢广平同志,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尹芳欣同志为副组长,各科室和各委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统筹部署,实行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人员由李庆贵、张丽、王宇、雷德府、王成晓等五位同志组成。各科室和各委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也是本科室、本单位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的责任人,要组织好各自人员积极投入到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来;要充分利用办墙报、设专栏等宣传手段,加强宣传,努力形成“创文明城、树新形象”的舆论氛围。办公室应建立健全评比制度和制约机制,加强对创建活动的检查和监督,及时表扬先进,批评后进,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进行。
主题词: 创建文明活动 实施方案
主 送: 各科室 委属各单位
抄 送: 市文明办 市直文明办
南阳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1 年 9 月 3 日
(共印 15 份)
主题词:
N040-2010-000063 | 文 号宛科[2001]56号 |
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2010-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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