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0年度南阳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县市区的决定


2010年,各县市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创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争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县(市、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优秀城市”活动(以下简称“争创”活动),有效规范了我市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提高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经检查验收,西峡县等5个县“争创”活动积极主动,成效显著,达到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县(市、区)”标准。为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进一步调动各县市区开展“争创”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市政府决定授予西峡县、内乡县、南召县、唐河县、社旗县“南阳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示范县”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县进一步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在今后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尚未达标的县市区要认真学习先进县的经验,进一步加大“争创”活动力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为我市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优秀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表彰 食品药品安全 安全监管 决定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1-000628 宛政〔2011〕6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03-04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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