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驻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市人行南阳银监分局关于贯彻实施稳健货币政策促进全市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关于贯彻实施稳健货币政策促进全市
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
(市人行、南阳银监分局)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金融工作,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全市经济良好发展势头,促进“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加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就贯彻实施稳健货币政策、促进全市经济加快发展、做好2011年融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把南阳打造为中原经济区重要区域增长极、河南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区和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等战略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南阳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宛政〔201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原则,贯彻实施稳健货币政策,积极发挥银行业的杠杆促进作用,优化信贷结构,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保持信贷总量平稳适度增长,确保2011年全市银行贷款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和全市GDP增幅,涉农和中小企业贷款增幅高于全市各项贷款平均增幅。
二、工作措施
(一)确保重点项目和产业集聚区建设资金需求。一是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做大做强油碱化工、装备制造、电力能源、冶金建材、纺织服装、食品六大战略支撑产业的相关要求,合理调配信贷规模和资金,不断加大对重点产业的信贷投入,重点保障对区域经济有较强带动作用的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支持,确保工程按期推进;加大对电力、新能源、光电、新兴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促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按照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及产能过剩行业的信贷投入,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以开展“产业集聚区建设提速增效年”活动为载体,结合产业集聚区内企业集群发展的特点,积极研发信贷新品种和服务新方式;加大对已入驻集聚区和将要获得市场准入的涉外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促进产业集聚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壮大。
(二)着力破解“三农”及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银发〔2010〕262号),把信贷资金和贷款权限向县域适度倾斜,保证县域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尤其要增加对县域工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主导产业的信贷扶持,及时满足其资金需求。二是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坚持支农服务方针,切实发挥支农主力军作用,立足建设优质粮食、优质畜产品、特色农产品、优质林产品四大生产加工基地,不断创新开发适合“三农”需求的信贷产品,扩大抵押担保范围,有效加大金融支农力度。三是继续推动设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加快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为县域经济和“三农”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四是积极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金融创新,支持开展产业链和供应链融资,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明确市场定位,立足社区县域,探索建立“小型金融”和“微型金融”经营模式,成为中小企业的伙伴银行。
(三)大力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充分认识南阳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及丰富的旅游资源所蕴含的经济价值,不断加大对伏牛山世界地质公园核心区、卧龙岗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镇平玉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及社旗赊店古镇商业文化产业示范区等文化旅游产业的信贷投入,支持培育一批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品牌。要创新抵(质)押模式,对具有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的企业,可探索发放权利质押贷款。对发展成熟的文化旅游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各金融机构要按照集约高效、生态宜居、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大力支持南阳新区、高新区和鸭河、官庄工区以及县域、小城镇建设,不断提高南阳城镇化水平。要加大对城市基础建设的信贷投入及对城中村和老城区开发改造的支持力度;要认真贯彻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的支持,加强对居民合理购房需求的支持,促进城镇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五)提高民生领域金融服务水平。各金融机构要依托社区劳动保障、妇联、团委等平台,加大贷款投放,改善金融服务,利用扶贫贴息贷款、小额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和微型金融等贷款模式,科学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偿还方式,大力支持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贫困学生、迁安移民等弱势群体创业就业。认真做好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逐步满足其多元化融资需求。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处理好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的关系。随着货币政策基调由适度宽松转为稳健,社会融资总量、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工具等已成为对金融调控的主要使用手段。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领会稳健货币政策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把思想统一到南阳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入贯彻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经济金融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政银企沟通和对接机制,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利用财政奖补等手段,研究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发展相关激励政策,引导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增设机构、添置自助设备、开展流动服务等方式,增强和改进金融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区域金融发展、经济繁荣。
(二)发挥优势,扩大投放,助推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总体稳健、调节有度、结构优化”的要求,继续保持信贷总量的合理适度增长,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更加合理有效地配置金融资源。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向总行、省行争取政策倾斜,争取信贷额度支持,采取维持授信和增加授信相结合,银团贷款、联合贷款、委托贷款、总行直贷相结合以及开办信用证授信、银行承兑汇票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扩大规模;邮政储蓄银行要发挥不受信贷规模限制的优势,全方位、灵活性地快速启动单笔500万元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并积极向省分行申报更大额度的贷款业务;市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要充分挖掘贷款存量,加大信贷结构调整,把有限信贷资金更多投向实体经济。
(三)加强引导,多元推进,不断完善社会融资体系。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上市、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集合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元化融资。引导银行业加强与保险业的深度合作,积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的保险产品和信贷产品,满足经济发展的有效需求;加强与担保公司的合作,积极研发开展结构性融资、收费权质押、固定资产支持融资、资产支持债券、融资租赁、并购贷款等授信服务,为不同类型项目建设筹措更多低成本资金。
(四)优化环境,营造氛围,打造“诚信南阳”。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方针,深入开展诚信社会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提高银行与社会实体双向诚信和履约意识。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贷款承诺,保证信贷资金及时到位,保持对实体经济信贷支持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二是社会各类经济实体要树立诚信意识,守法经营,杜绝各种逃废债务行为。三是完善奖惩机制,对于诚信经营的客户,要积极创造条件满足其资金和金融服务需求;对于违约客户,要列入“黑名单”,由银行业联合制裁,构成违法的,要切实发挥司法的保障作用,确保银行债权得到公正维护和有效保障。
主题词:
N001-2011-000692 | 文 号宛政办〔2011〕45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1-0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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