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1年度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1年,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河南省消防条例》为主线,以社会消防管理创新为动力,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为抓手,不断深化法治防控、基础防控、重点防控、全民防控“四大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持续开展“护航中原”、“清剿火患”系列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有效提升了全社会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的持续稳定。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11年度全市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卧龙区、宛城区、西峡县、唐河县、新野县、内乡县、社旗县、南召县8个县(区)和市财政局、商务局、教育局、住建委、工商局、文广新局、工信局、国资委8个市直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南阳市“十二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深化乡镇、街道消防网格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最大限度地提升防控火灾能力,减少火灾事故和火灾危害,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全国第七届农民运动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设开放富裕魅力和谐新南阳作出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主题词:表彰 2011年 消防工作 先进单位 决定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2-001157 宛政〔2012〕14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02-22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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